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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目录”要相互协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1日 医学空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财政部官员日前指出,从两个目

    录制定的基本目标和宗旨看没什么区别,应合并执行。

    这位官员是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基本药物作用与发展国际研讨会”

    上说这番话的。他说,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内的药品,医疗保险就应该报销,超过这个范围就不应该报销。医改

    后,国家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个目录制定,都要分

    别建立一个成百上千人的专家库,都要用非常复杂的方法去遴选药品。

    10多年来,国家财政已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支出2000万元左

    右,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也一次性投入200多万元,实

    际两者功能并无多少差别。两者一时不能合并,起码应建立联席会议

    制度,使两个目录的作用协调起来,形成控制费用和引导合理用药的

    合力。他希望有关各方要共同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好,把好事办好。

    据悉,国家基本药物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7年提出

    的,是指能够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制定国家基本药

    物目录,是政府以自身权威对药品质量、疗效的一种承诺,从而引导

    社会对药品的生产、消费,是政府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实施

    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球已有140余个国家制定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开始,我国已先后制定颁布了3版中西

    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保障我国人民身心健康,满足防病治病需求,合理利用药物资源,制定公费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及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等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健康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