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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药企开拓国际市场有专项资金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31期
     记者赵雯从日前召开的“2001年医保行业科工贸结合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研讨会”上获悉:依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制定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已由外经贸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细则》中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使用、申请办法等均作了详细规定,企业可对照细则要求,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其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该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占30%)和地方使用(占70%)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分别管理。中央使用部分目前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同意委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承办;地方使用部分由地方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委托地方承办单位承办。

    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团和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如举办或参加境外展会、质量管理体系及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等。

    市场开拓资金实行部分支持方式,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对于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支持比例为70%;其它市场开拓,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为70%,非西部地区为50%。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项目资金: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二、近两年在外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业行为;三、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对于企业项目申请,每项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步骤:一、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向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二、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在项目具体实施30日前提出项目实施申请;三、在项目完成一个月内,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据悉,今年市场开拓资金定额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使用部分1.35亿,地方使用部门3.65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