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价格 > 招标采购
编号:104287
湖南药品将集中采购
http://www.100md.com 2000年7月12日 新华网
     从今年8月1日起,湖南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这项制度将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医疗机构。

    根据最近出台的《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各医疗机构所需的全部药品(经许可的极少数特殊药品和急救药品除外),应在采购前向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提供采购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经单位领导或药事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医疗机构必须在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直接与药品经销商洽谈,办理购销手续。医疗机构不得采购未加入供药网络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各级药品采购服务中心一般每周组织一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对大宗药品每季度可组织一次公开招标,小宗药品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 百拇医药(蔡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