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编号:106149
休产假 社保部门发津贴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11日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冯立中)从12月1日起,安徽省淮北市女职工在分娩期间领到的将不再是由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而是由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由淮北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淮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全市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生育保险费社会统筹。

    按现有体制,女职工分娩期间由单位发给产假工资,报销医药费。但在一些经济效益差的单位往往难以兑现,使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淮北市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都可享受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国企下岗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缴纳;事业单位从事业费支出中的社会保险费中列支。上述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流产且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在法定产假期间不再由所在单位发产假工资,改为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手术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如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负担。

    该办法还规定,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以及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宫内节育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