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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聘人员先行“托管”
http://www.100md.com 2000年12月22日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尉龙根)日前,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卫生局联手推出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即在全市的市级卫生事业单位中,实行未聘人员委托管理即“托管”。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改革有利于卫生系统人员合理流动以及精简人员。

    对未聘人员实行“托管”,由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对单位在实施聘用制中的未聘人员进行有期限的管理,并提供择业服务,以减轻单位冗员过多的负担。“托管”事宜由委托单位向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委托单位、“托管”人员三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有关“托管”对象、内容和期限,上海市在下发的文件中规定,“托管”对象为,在市级事业单位待岗半年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工勤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固定制职工。“托管”的内容有,上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委托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开展转岗培训,提供择业服务,以及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托管”期限,一般为两年,“托管”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由委托单位与“托管”人员办理工作关系解除手续,并将其人事档案转入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