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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726
五采血站被吊销许可证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3日 健康报
     日前在卫生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重庆合川市、铜梁县、潼南县、荣昌县和綦江县5个单采血浆站因违法手工采集原料血浆,被吊销许可证。

    国务院在1996年12月30日颁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规定: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严禁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为保证人民群众安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近期对所辖区域内的单采血浆站进行清理整顿,打击违法采集原料血浆的活动,并于最近对部分省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抽查。在检查中发现,合川市等5个单采血浆站依然违法手工采集原料血浆,并由重庆健新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收购。

    目前,重庆市卫生局在对有关情况核查属实的基础上,依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对以上5个单位作出了立即封存所有手工采集原料血浆设备和所采集的原料血浆、吊销其单采血浆许可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重庆健新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的问题有关部门另作处理。

    此外,日前安徽省卫生厅对滁州市中心血站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不属于其定向供应的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用血的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滁州市中心血站等有关单位被通报批评,该血站站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据悉,卫生部对临床采供血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统一管理临床用血。各级医疗机构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提供临床用血,以便明确责任并保证采供血工作的有序进行。卫生部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级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临床用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