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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770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4日
     据国家药监局提供的信息,2000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会议(终选)日前在北京结束。

    此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既是我国的第三次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又是200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订。这次调整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是:临床上基本停用的药品;连续两年没有生产的药品;疗效、功能主治不确切的药品;滋补、保健类药品;临床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原则,是从全国临床应用的品种中,挑选出同类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物,确保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上的基本用药的需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收载的品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国内临床必需的药品;在临床应用中安全、有效的药品。

    2000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及200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订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司负责,技术业务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承担。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27名专家参加了此次大会,其中中药专家150名,西药专家277名,他们分别是医学、药学、药理、预防、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国内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