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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责令企业解决530万职工医疗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9日
     《中国青年报》2001年1月8日讯:各企业必须两年内完成清欠任务。清欠时先群众后干部、先困难职工后一般职工,拖欠职工医疗费的企业的领导不能买车、出国

    企业拖欠职工医疗费在全国屡见不鲜,这样的问题何时才能解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何时才能得到完全保障?1月6日,上海市政府率先向拖欠医疗费这一顽症开刀,要求各家企业两年内必须完成清欠任务,完不成清欠任务的企业领导,政府和社会将严密监督,对其实施“四不”:不能出国、不能购买汽车、不能购买住房、不能安排非生产性消费支出。

    此规定一出,舆论为之一振。虽然目前这一规定有关部门还未正式援引必要的法律依据,但以市政府的权威,已使许多企业下决心要让职工过好年。

    因为,按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加强职工医疗费清欠工作的通知》,企业要排出清欠工作计划,非生产性资金要优先用于清欠医疗费,有条件的企业应在春节前最迟至年底完成这项工作,确有困难的企业,春节前先要完成清欠总量的20%,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清欠总量的60%,其余40%必须在2002年内全部完成。在支付医疗费时,还要实行先群众后干部、先困难职工后一般职工的办法。

    一般而言,上海企业的职工医疗费拖欠问题,在全国并不算突出。但是在上海年前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530多万名职工开始按照新的医保办法结算后,这一问题却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健康发展和下一步推进。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良宇日前说:“改革注定要有风险,把风险减到最小,争取最广大群众的最大理解,是医保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他认为,大部分群众对医保改革是基本理解和接受的,但确有部分低收入职工、大病重病患者心存疑虑,加上企业长期拖欠医疗费,使他们负担更重。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尽心、尽力、尽责地做好医疗费清欠和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对于那些低收入、生大病、自己负担医疗费困难的群众,要加强医疗互助救助工作来进行帮助,使他们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实际上,以往上海市政府也每年都组织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进行医疗费清欠,但职工医疗费拖欠问题一直无法解决,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对这一问题的冷漠和敷衍态度。这使上海市政府认识到,不下猛药就治不好顽症。

    最近,上海市有关部门在表明清欠问题要与企业领导干部的奖惩挂钩的同时,亦为企业制定了很多新政策:凡经济条件许可的企业,可从成本中按工资总额提取2%用于清欠;凡企业能交税有利润的,要在利润中安排清欠经费;凡企业有非直接生产性财务的,要变卖财物,弥补清欠;凡企业有主管部门的,上级部门要通过小统筹帮助清欠;实在有困难的企业,根据条件,经审核通过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由财政予以补贴。

    对真正需要帮助的职工来说,远水是解不了近渴的。目前,上海市政府已经通知各家企业,清欠时务必区分轻重缓急,要以尿毒症、精神病、癌症等大病、重病职工为重点,以困难企业中的困难职工为重点,以低收入职工为重点,切实做好职工医疗费清欠和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