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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价格改革即将铺开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30日 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杭州5月28日讯 笔者从28日在杭召开的浙江省医药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作为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基本确定政策框架,即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浙江省医药价格改革围绕“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不合理负担。

    药品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仅限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其余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定价药品流通差率总水平控制在35%左右。对政府定价药品,浙江省将建立专家咨询评审制度。对所有进入浙江销售的药品,将实行价格备案公示制。对招标采购药品定价行为要进一步规范,降下来的价差按大部分让利给患者、兼顾医疗机构利益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政府定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从2002年起,全国要实行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统一各项目的服务内容。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制。近期考虑提高手术、护理等技术劳务性价格,降低过高的仪器检查、检验费用标准。

    另悉,今年6至8月份,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统一部署,将在全省开展一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药品零售单位和医疗单位。对该降不降、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分解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重点打击。(记者邓崴通讯员韩亚明),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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