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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035
北京首例由吸烟引发索赔官司状告烟厂与商场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4日
     《北京晚报》2001年6月1日讯: 在昨天世界禁烟日之际,北京一对父子来到宣武法院,状告内蒙古呼和浩特卷烟厂和庄胜崇光百货商场,为他们吸了所谓的“保健烟”受到的损害要求赔偿20万元。据了解,这是本市第一起吸烟引起的索赔案件。

    据王先生父子说,半年前,他们发现在庄胜崇光百货商场中出售一种呼和浩特卷烟厂生产的“高级保健香烟”,说明称:“这种香烟是将苁蓉、鹿茸、枸杞、锁阳,经科学配比,利用烟气流的气化方式,达到增强正气,可增强抗病能力,治疗肾阳虚的阳痿、遗精、早泄等……”在种种说明的诱导下,父子俩就各买了一条开始吸。

    可是最近,他们才知道,这种香烟所宣称的保健功能不但被医学专家所不齿,而且还违反了国家有关香烟不得标注保健功能的禁止性规定,更糟的是,吸了这种烟之后,不但没有发现说明上所说的种种功效,反而加重了烟瘾,经常咳嗽,精神上感到非常压抑和痛苦。王先生父子说,他们非常痛恨卷烟厂的这种恶意欺诈行为,将香烟这种本来对身体有害的商品吹捧为能够治疗百病的良药,他们不希望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和欺骗,所以决定到法院告状。

    在索赔要求中,王先生父子不但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双倍索赔购烟款303.6元,每人还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赔偿要求,这在消费者索赔案件中也是第一次。为王先生父子代理诉讼的张义平律师告诉记者,提出高额索赔主要是因为涉及比较特殊的烟草行业,因为烟草对人体的损害太大了,在国外类似案例中,烟草公司的赔偿数额都非常高。据了解,目前被告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对此事的说法是,这些烟是从烟草专卖局进口的,他们不负担审查的义务,而呼和浩特卷烟厂尚无回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