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批医疗单位临床使用工业氧被工商部门查处
本报讯(言射)由湖南冷水江市工商部门查获的一批医疗单位临床使用工业氧系列案近日已有结果,工商部门认定医院将工业氧气用于医疗临床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案的5家医院已分别收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部门指出这些医院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据悉,医用氧气是一种药品,对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流程有较高要求,而工业用氧气远远达不到医用要求,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湖南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于1996年明令:“在1997年底过渡期满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在临床中再购用非医用氧定点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的氧”。
此系列案件引起了湖南省、娄底市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其做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要案督办。冷水江市工商局抽调精干力量,经内查外调,该案脉络已清:自1999年2月以来,在明知工业氧不能用于临床的情况下,冷水江市有五家医院先后购进7169瓶工业氧气用于医疗临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冷水江市工商部门依法分别做出了处罚。
瀵邦喕淇婇弬鍥╃彿
閸忚櫕鏁為惂鐐
鐠囧嫯顔戦崙鐘插綖
閹兼粎鍌ㄩ弴鏉戭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