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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上法庭请判“子女常回家看看”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一位既不缺钱又不少房的八旬老翁走上法庭要告子女,原因是老伴过世后,一个人住在老屋孤单,强烈要求法官判令子女经常回家,看望照顾老父。如今,在赡养案件中,这样专门提出精神关怀的例子在锡城已越来越多。

    昨据郊区法院的一位民庭女法官说:她最近受理的几起赡养案件中,诉讼条文上都出现了精神抚慰、护理关怀的新字眼,部分老人对子女精神上的需求已超过了对其物质上的依赖。而过去,赡养要求基本上都是围绕一个“钱”字做文章,纠纷起因不是不付赡养费,就是看病药费没着落,或者是无处栖身等子女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精神上的要求鲜有提及。

    这位法官说:按照法律,子女对父母除在物质上提供必要的帮助,还要在感情上、生活上加以尊重、关心和照顾。过去,人们往往更多地把赡养责任定位在经济责任上,如今随着生活水准的改善,一些老人虽然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但害怕独居孤独,渴望与人交流,希望在日常生活中能更多地得到晚辈的安慰、关怀,能充分享受家庭的温暖、亲人间的体贴与关照。但在现实中,现代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子女与父母分居的多了,而且常常做不到“常回家看看”。一些缺少天伦之乐的老人被“逼”走上法庭。

    对于赡养案件出现的这种新变化,法律界人士提醒说,子女们一定要认真考虑父母的精神需求,明确自己对老人不但有经济责任也有精神责任,在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更要注重对老人的精神关怀,全方位的爱护父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