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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胺碘呋酮对何种心律失常有效?有什么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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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胺碘呋酮(Amiodarone)也叫胺碘酮、胺碘达隆。为第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心脏传导系统的各个部位以及房室旁路、心房和心室等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对室上性及室性心律失常均有较好疗效,为目前抗心律失常药物中疗效最高的药物。但鉴于该药的副作用常见而且严重,多数学者主张不应把乙胺碘呋酮作为一线抗心律失常药物,而应限用于一线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心律失常。

    乙胺碘呋酮对各种心律失常的疗效为:①对于阵发性房颤、房扑,有效率达80%,并可预防其复发,优于其它抗心律失常药物。尤其对于慢性房颤,当已用足量的西地兰而不能满意控制心室率时,配合应用乙胺碘呋酮常可使心室率减慢。②对于室上性心动过速,单剂乙胺碘呋酮静脉注射,可使55.6%的病人发作终止,未终止者心室率也减慢。如重复给药,终止成功率更高。对于顽固性室上速,当用传统类药物不能很好控制时,使用乙胺碘呋酮常有效。③对于预激综合征伴发的室上速、房扑、房颤,乙胺碘呋酮有较显著的疗效,并可预防其复发。国外有学者认为乙胺碘呋酮可作为治疗此种类型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④对于阵发性室速、非阵发性室速与室颤,是其最好的适应证,有效率达60%-80%,并可预防致命性室性心动过速发生,是现有的最有效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之一。⑤由于乙胺碘呋酮具有扩张冠状动脉的作用,也可试用于伴有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变异型心绞痛。诚如上述,乙胺碘呋酮在多种心律失常中显示出较好的疗效,但由于其副作用很突出而限制了推广应用,一般只用于其它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急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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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公认,乙胺碘呋酮的毒副作用发生率较高,尤其是心脏外副作用十分常见,发生率高达25%-75%,而心脏毒性反应相对少见。在服药过程中,部分病人可出现干咳、气促,甚至低热等症状,应警惕可能发生了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甚至肺间质纤维化。此时应作胸部X线片及有关化验检查,如经证实,应及时停药,并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此种现象为乙胺碘呋酮所致的最严重的心脏外毒性反应,一般发生在用药后1个月内到30个月以上不等,可能是一种过敏反应,发生率0.5%-1.5%。若发现过晚,可产生致命后果;若能及时发现,停药后肺部病变可完全消失。为减少该副作用的发生,我们要求对每一个接受乙胺碘酮治疗的病人,都应定期复查胸片,必要时应监测肺功能,一般要求服药的第一年每3个月摄胸片1次,第二年每6个月摄胸片1次,如有可疑症状应随时复查。不过,此种副作用在我国发生较少,尤其是药导致的肺间质纤维化的病例极少见。而国外发生率较高,原因之一可能是外国人用量较我国高数倍 。尽管如此,仍不应低估其严重的危害性。

    由于乙胺碘呋酮中含有相当高的有机碘(200毫克的片剂中含有机碘75毫克),因此久服后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失调,发生率为3%-5%。表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低,病人可有相应症状,但一般不严重,经停药数周或数月后甲状腺功能可逐渐恢复。正常为减少此种副作用的发生,应定时检查甲状腺功能如T3、T4、促甲状腺素(TSH),一般要求每6个月查1次,如有症状应随时复查。此外,乙胺碘呋酮尚可引起其它一些心脏外副作用,如恶心、腹胀、食欲减退、无症状性转氨酶升高(发生率10%-20%)、步态不稳、震颤、皮肤对光敏感、变色、色膜脂褐质沉积(发生率高达90%)等,但均不严重,一般不需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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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胺碘呋酮与其它抗心律失常药物不同,虽然心脏外副作用多见且较严重,但所引起的心脏毒性反应较少。常可引起P-R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并可引起心动过缓(用阿托品不能纠正等)。对原有病窦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者可使其加重。少数病人静注乙胺碘呋酮后可引起低血压。也有一定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发生率为1%-5%,具体表现为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也可诱发单源性室速及扭转型室速,但比IA类药物少见。因此,乙胺碘呋酮应禁止用于原有病窦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室内传导阻滞的病人,禁止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碘过敏的病人。对于心脏扩大及有严重二尖瓣狭窄的病人最好不用。

    用量及用法:

    乙胺磺呋酮既可静脉给药,又可口服给药,但二者产生的作用不完全相同,而且产生的副作用也不完全相同。

    静脉给药:对心脏的毒性作用较大,应在心电监护下用药;而长期口服给药是安全的,但应注意所引起的心脏外副作用,用药期间应定期复查胸片、T3、T4、TSH、肝功能及心电图等,一旦发现副作用,应及时减量或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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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脉给药:用于控制急性顽固性室上性心律失常及室速、室颤。用法为:先给1个冲击量,即首剂静注75或150毫克(用20毫升液体稀释后于5-10分钟内注射完毕),继之以0.5-1.0毫克/分的滴速持续静脉滴注,然后逐渐减量至停药,改为口服治疗。在静滴过程中如病情复发,可再静注75毫克或150毫克。静脉给药后5-30分钟血药浓度达高峰,2小时明显降低,对心律失常的平均复律时间为30分钟(2-80分钟不等)。必须强调的是,静注时应注意选用较大的血管,注药后应加快静脉输液速度,以防止发生静脉炎。

    口服给药:用于急性快速心律失常经静脉用药控制后的维持治疗,以及用于治疗慢性复杂性室性早搏等。用法为:每次200毫克,每日3次;1周后改为200毫克,每日2次,最后改为200毫克,每日1次;长期用可改为200毫克,每日1次,连服5日,停用2日,如此周而复始。,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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