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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910
出国留学信息--附件二: 200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标准及有关情况说明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4日
     出 国 留 学 信 息

    附件二:

    200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标准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说明

    (一)国家公费留学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详见以下说明),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近10年内)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非通用语种培训者,亦可申报。

    (二)WSK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三)2000年可申报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WSK外语成绩标准是:出国分数线英(EPT)、日、俄语为110分(总分)。英语(PETS5)为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其中听力部分得18分以上(含18分);口试3分以上(含3分)。德语为65分(总分),法语为60分(总分);对属于部门、地方和单位培养的跨世纪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培养骨干,其英(EPT)、日、俄语成绩标准放宽至100-109分,英语(PETS5)笔试成绩放宽至55分,经专家评审录取后,须参加一次口试并达到规定标准,方视为达到出国分数线;对边远地区特殊需要的优秀人选,如其英(EPT)、日、俄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英语(PETS5)笔试达到50分以上,亦可申报,经专家评审录取后,须参加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的英、日、俄语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申报赴非英语语种国家留学的人员,如申请人考试语种为英语,其英语(EPT)成绩标准掌握在90分以上,英语(PETS5)笔试成绩标准掌握在50分以上,经专家评审录取后,须参加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的相应语种的外语培训并达到出国标准。凡由部门、地方、单位已安排德、法、日、俄、意大利等语种培训的人员,经部门、地方、单位出具证明,可以直接申报赴相应语种国家留学,经专家评审录取的人员,如未达到规定的外语要求,须参加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的相应语种的培训并达到出国标准。

    二、教育部定点的外语培训部联系电话

    为满足各方面外语培训的要求,教育部定点的外语培训单位(简称“出国培训部”)可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1、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国培训部(010-82303540);

    2、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10-68916498);

    3、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21-65318816);

    4、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021-65982702);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培训部(020-86627595转2315);

    6、中山大学外语学院英语培训中心(020-84113240);

    7、西安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9-5309440);

    8、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0431-5695251);

    9、大连外国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411-2807930);

    10、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028-5405432);

    11、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3-6534526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