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无罪得先证明有罪 全国首例药品回扣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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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4日
因无法证实高达10万余元之巨的费用是否作为“红包”送出去了,原四川新蓝光制药有限公司驻云南办事处负责人贺征成为全国首名因“红包”问题而被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日前,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调查和辩论中有两点颇耐人寻味:一是如何证实“红包”的“送”与“收”;二是被告人为了证实无涉嫌职务侵占罪,“拼命”证明自己“有罪”即已把涉案的钱用来行贿了。
被告人:送红包为促销。据了解,被告人贺征于去年3月至6月在新蓝光公司云南办事处任负责人期间,“花费”了该公司10万余元的费用。对于这笔“花费”,贺征称是按照公司的意图用于市场促销和开发。他说,公司委派他到云南办事处最主要的职责是将该公司生产的药品“打进”包括昆明市在内的云南的几个较大城市的医院。他以送红包、请客、送礼等方式发生约4.7万元的“开发费”和2.1万多元的“促销费”,其他费用则用于员工的工资、差旅费等开销。就“开发费”和“促销费”问题,贺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盖有新蓝光公司印章的名为《营销网络管理模式与办法》的复印件,该《办法》中第13条“开发费使用办法”中的第二款“开发费使用范围”中明确规定:“开发费用为有利于公司产品进入医院的相关费用支出,包括进院费、招待费、礼品费、公关费、其他费”,据此,贺及他的辩护人认定所谓“开发费”即社会上俗称的“红包”,其支出是得到公司认可的,也是不能通过正当票据所能反映的支出。
公诉人:他涉嫌职务侵占。公诉人举证说,据公安机关调查,新蓝光公司否认了有支出“红包”一说;同时,被告人贺所指认的各医院相关当事人就“收受贺征‘红包’”一事予以了坚决的否认。公诉方认定被告人贺征所谓“将开发费用作‘红包’”是不成立的,确是涉嫌职务侵占。
经过近7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庭审宣布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http://www.100md.com
被告人:送红包为促销。据了解,被告人贺征于去年3月至6月在新蓝光公司云南办事处任负责人期间,“花费”了该公司10万余元的费用。对于这笔“花费”,贺征称是按照公司的意图用于市场促销和开发。他说,公司委派他到云南办事处最主要的职责是将该公司生产的药品“打进”包括昆明市在内的云南的几个较大城市的医院。他以送红包、请客、送礼等方式发生约4.7万元的“开发费”和2.1万多元的“促销费”,其他费用则用于员工的工资、差旅费等开销。就“开发费”和“促销费”问题,贺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盖有新蓝光公司印章的名为《营销网络管理模式与办法》的复印件,该《办法》中第13条“开发费使用办法”中的第二款“开发费使用范围”中明确规定:“开发费用为有利于公司产品进入医院的相关费用支出,包括进院费、招待费、礼品费、公关费、其他费”,据此,贺及他的辩护人认定所谓“开发费”即社会上俗称的“红包”,其支出是得到公司认可的,也是不能通过正当票据所能反映的支出。
公诉人:他涉嫌职务侵占。公诉人举证说,据公安机关调查,新蓝光公司否认了有支出“红包”一说;同时,被告人贺所指认的各医院相关当事人就“收受贺征‘红包’”一事予以了坚决的否认。公诉方认定被告人贺征所谓“将开发费用作‘红包’”是不成立的,确是涉嫌职务侵占。
经过近7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庭审宣布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