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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257
精神恋之不完全手册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30日 网易
    ■见异思迁

    定义: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或用语言、或用目光、或用幻想但就是不用肉体来传递爱意并建立起一种或双向、或单向的恋爱关系,是为精神恋。

    需要的条件:想要操作精神恋的人首先要有丰富而敏感的想象力,且具备一定的阅读量和语言表达能力。其次,爱恋之对象要么颇有姿色,要么颇有才华,总之二者必占一头,才能在精神上激发起爱慕之情。再就是,爱到深处也只能局限于望梅止渴,一旦失控,肉体便是精神的终结。

    手段和形式:长时间的相互凝望、电话聊天、传统或电子邮件、特别日子送花送贺卡、独自思念、情景幻想、公共场合用姿体语言互递暗号、设置只有两个人彼此才能破解的密码和隐语、一般在咖啡厅约会等等,都是常见的双向精神恋的手段和形式。而单向精神恋则可采用收集爱恋对象的影象、贴身之物、作品、声音,默默的注视其行踪、窥探其隐秘,然后也是独自思念、情景幻想。非常规的手段和形式一般已被纳入变态病例,故不在此手册陈诉范围。

    发生季节:精神恋的发生期有可预见的季节。一般而言,冬季和秋季比较多发,春、夏则不是从事精神恋的最佳季节。春天人比较懒惰,夏天思维枯竭,而冬天寒冷人多思,秋天更是多愁善感,精神恋者相互遭遇特别容易来电。

    易感人群:有夫之妇、文学中老年、身份特殊的公众人物、抑郁症患者、有洁癖者、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叶公好龙者、性完美主义者、性无能者、道德幽闭症患者、老处女、青春期缺失的单身男人、粑耳朵、婚姻受挫者等。学历一般在大专本科以上,并以硕士学位者比例较高;文盲或半文盲以及70年代以后出生的男女有此精神恋现象者极其少见。

    公众态度(%):理解(30),不道德(10),有问题(10),值得同情(30),可笑(10),无话可说(10)。(以上数据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请勿引用。)当事人自我感觉(%):愉悦(20),刺激(30),痛苦(10),累(20),后悔(10),一般化(5),不安(5)。(以上数据未经核实,仅供参考,请勿引用。)

    手册编制人评估:精神恋相对于肉体之爱有着更宽泛的想象空间,且比肉体之爱更能体会爱恋的绵长,不论痛苦或愉悦都更加的持久。且由于许多感觉只作用于精神层面,其恋爱的过程少了诸多世俗的麻烦,爱之自由度相对要高许多。但是,对于贪享肉体之乐的人来说,精神恋的诸多缺失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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