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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920
职业病危害日趋严重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20日 中华网
     白剑峰

    2001-11-20 08:53:04

    从卫生部15日在京召开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上获悉: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病例数,均居世界首位。其中,尘肺发病人数居职业病之首。

    近年来,我国各种职业病危害日趋严重,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累计发生尘肺病55.8万例,累计死亡13.3万例,病死率为23.85%,现患尘肺病人42.5万例。2000年,卫生部共收到各类职业病报告11718例,较1999年的病例增加了14.5%。在总病例中,尘肺病新发病例9100例,占77.7%,死亡2725例。

    据卫生部对15个省、市的30个县区的乡镇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的调查,83%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几种主要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检出率高达15.8%。此外,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使用,出现了一些过去未曾见过或者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中毒。职业病危害分布全国30余个行业,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最为突出。

    专家指出,我国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覆盖面超出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今后10来年,我国职业病发病将进入高发期,其特点是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15日的会议上指出,《职业病防治法》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可以减少或避免职业病危害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督管理职责。目前,卫生部正在加快配套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步伐,以进一步完善职业病法规标准体系。/《人民日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