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据新华社信息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日前在海口结束。会议总结了我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一年多来的进展情况,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的规范操作和依法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引向深入。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何勇出席会议,他说,在医疗机构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机构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遏制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治本性措施。去年,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纠风办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海南、厦门等4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并部署了全国的试点工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普遍推开,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何勇指出,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监督不够得力、乱收费等问题。为此,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分别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在这次会议上印发执行。《工作规范》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各个环节如何操作都作了严格规定,体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近期内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的重要文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对违反《工作规范》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办法,是各地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也在会上指出,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保证了临床用药质量。二是规范了采购行为,遏制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评标专家委员会的集体评议和决策,取代了分散的、一对一的暗箱操作,增加了药品采购透明度。同时,招标各环节的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加强,也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有效杜绝了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三是降低了药品采购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据对19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已向社会累计让利7亿多元。四是规范了采购渠道,净化了医药市场。
王陇德说,各地要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数量、采购药品品种和金额。如明年大部分公立(政府、国有企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扣除医疗机构应有的药品差价收入后,形成的差价中要把大头让利于民。, 百拇医药(柳昌林 邓华宁)
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何勇出席会议,他说,在医疗机构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机构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遏制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治本性措施。去年,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纠风办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海南、厦门等4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并部署了全国的试点工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普遍推开,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何勇指出,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操作不够规范、监督不够得力、乱收费等问题。为此,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分别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在这次会议上印发执行。《工作规范》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各个环节如何操作都作了严格规定,体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近期内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的重要文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对违反《工作规范》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办法,是各地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也在会上指出,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保证了临床用药质量。二是规范了采购行为,遏制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评标专家委员会的集体评议和决策,取代了分散的、一对一的暗箱操作,增加了药品采购透明度。同时,招标各环节的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加强,也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有效杜绝了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三是降低了药品采购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据对19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已向社会累计让利7亿多元。四是规范了采购渠道,净化了医药市场。
王陇德说,各地要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数量、采购药品品种和金额。如明年大部分公立(政府、国有企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扣除医疗机构应有的药品差价收入后,形成的差价中要把大头让利于民。, 百拇医药(柳昌林 邓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