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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食品卫生新政策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65期
     近日,记者从南京市卫生局获悉,今后凡是一次承办20桌以上的集体性聚餐的餐饮经营单位都必须向卫生监督机构提请申报。这是该市卫生部门主动适应入世,保证群众食品卫生安全的一项具体措施。

    今年10月以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该市就出现了五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最严重的一起中有数十人中毒,社会影响非常大。日前该市卫生局已对这五起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针对目前食物中毒的高发性,南京市卫生局规定,对于一次承办20桌以上的集体性聚餐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向所在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事先申报,50桌以上的由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报市卫生监督所,以便卫生监督机构能够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同时,餐饮经营单位要实施24小时留样制度;对于重大会议聚餐,卫生监督机构要实行卫生监督员驻点保障制度。对于今后再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的肇事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法对其从重从快处理。

    该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天明坦言:我们这样做,不收餐饮单位一分钱,不增加他们的负担,相反,我们还主动保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认为,有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等于给食品卫生上了双保险;就餐群众也表示,以前吃饭一担心口味二担心卫生,今后只要口味好,就可以放心吃了。, 百拇医药(丁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