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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383
国际护理学会护士守则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8日 林琳护理网
     1973年)

    (国际护理学会1973年批准了这个国际护士道德守则。这个文件比较1965年公布的有几处明显的修改:

    1、本文件明确了在护理工作中护士的任务和责任,删去1965年守则中“护士的义务是机智而忠实地执行医嘱”的内容,这种提法有取消护士的判断和责任的意味。

    2、1956年守则在“护士相信……保持人的生命”之后,加上“护士的基本任务有三方面:保存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并加上“护理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人的生命,人的尊严和人的权利。”

    3、传统观点对于有道德的护士,1965年守则是这样表达的:“护士的个人行动不得有意漠视其生活及工作的社会所能接受的行为方式。”1973年守则则特别强调职业的独立性,作了这样的修改:“护士在作为一种职业力量起作用时,个人行动必须时刻保持能反映职业荣誉的标准”)

    护士的基本任务有四方面:增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

    全人类都需要护理工作。护理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和尊重人的权利。不论国籍、种族、信仰、肤色、年龄、性别、政治或社会地位,一律不受限制。

    护士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提供卫生服务,并与有关的群体进行协作。

    护士与人:护士的主要任务是向那些要求护理的人负责。

    护士作护理时,要尊重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和风俗习惯。

    护士掌握由于病人对她信任而提供的情况,要注意保密。

    护士与临床实践:护士个人执行的任务就是护理实践,必须坚持学习,做一个称职的护士。

    护士要在特殊情况下仍保持高标准护理。

    护士在接受或代行一项任务时,必须对自己的资格作出判断。

    护士在作为一种职业力量起作用时,个人行动必须时刻保持能反映职业荣誉的标准。

    护士与社会:护士们要和其他公民一起分担任务,发起并支持满足公众的卫生和社会需要的行动。

    护士与其共事的成员:护士在护理及其它方面,应与共事的成员保持合作共事关系。

    当护理工作受到共事成员或任何其他人威胁的时候,护士要采取适当措施保卫个人。

    护士与职业:在护理工作与护理教育中心,在决定或补充某些理想的标准时,护士起主要作用。

    在培养职业知识核心方面,护士起积极作用。

    护士通过职业社团,参与建立和保持护理工作中公平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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