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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809
江西对新设置零售药店制定新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6日 医药经济
     为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江西省对新设置零售药店制定了新的规定。f$sh, 百拇医药

    根据新规定,县(区)市、设区市、省会城市城区内新设置零售药店必须实行零售连锁经营组织形式,连锁经营应有10家以上零售门店,可跨区域连锁;这些地方不新设置和审批单体经营零售药店;鼓励在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地区,新设置单体经营的零售药店。f$sh, 百拇医药

    零售药店按省会城市每4000人口可设置一个零售门店,门店与门店之间距离应在200米以上;设区市每3000人口可设置一个门店,门店与门店之间距离应在200米以上;乡镇(含县城所在城镇)每2000人口以上可设置一个药店;大型厂矿及居住小区3000人以上可设置一个药店。已达到上述规定数量的区域,应调整布局,不再设置新的门店或药店。f$sh, 百拇医药

    新设置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必须配有法定资格的执业药师,门店也应配有法定资格的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乡镇及乡镇以下新设置的药店应配有药师(药士)或医药中专(含技工)以上人员;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设置药店,应配备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经设区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发给上岗证书的人员。上述技术人员营业时间必须在岗,负责调配处方和审核处方,不得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