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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相关行业动态及评论的标题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15日 中国金药网
     近日,长春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10月20日起,凡长春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都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中标后的差价,按照四成留给医院、六成让利患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医疗机构要对招标后确定的药价进行公示。本次通知的规定要求长春市、县级以上医院(包括区、县级医院)和列入长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都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行招标采购的药品,无论属于政府定价的药品还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都要重新核定零售价格。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前,招标单位须将本单位制定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方案和拟招标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一并报送长春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