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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067
网站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0月12日 搜狐
     合法医药网站首批16家

    昨天,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一批身份合法的16家医药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王司长说,药品是特殊商品,但目前众网站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出售药品的混乱现象“已不容乐观”,各级药监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它们纳入监管范围之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互联网上“较有规模”的医药网站有400至500家。

    国家药监局已经在今年2月1日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经过国家或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方可开办。但是8个多月过去了,全国只有20家医药网站向药监部门提交了申请,第一批16家网站已经获得了批准。但绝大多数网站仍在违规发布药品广告、医药信息等,其不真实、不合法的信息来源,严重威胁老百姓用药、就医的安全有效。

    据王司长说,全国究竟有多少非法医药网站,目前很难统计出来一个确切数字,“这个数字每天都在发生变化”。为此市场司在原有的“广播、电视、报纸药品信息”管理之外,增加了网络信息管理。“网站也是媒体,对它的广告管理也应视同于报纸、电视。”王司长说。他希望,仍在违法经营的医药网站尽快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他表示,国家药监局将配合信息产业部对“逍遥法外”者给予严厉惩处。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开展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16家网站分别是:河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医药资源网、卫虹医药电子商务网、中国药谷网、湖北药通信息网、大众健康网、京卫医药网、好医生网、中药港网、中华药网、吉林医药网、吉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全国医疗器械博览会网、当代中医网、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和九州通医药批发网。

    (北京青年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