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今天出台
北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此规定从今年1月起开始试点,4月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国务院在京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逐渐推广实施。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病医疗互助制度、企业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等为补充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这个体系所需的资金,主要通过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职工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是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除个人缴费的2%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的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考虑不同年龄的人患病的机率不同,具体划分按35周岁、45周岁、退休、70周岁五个档次,老年人多划,年轻人少划。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支付一般门诊医疗费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跨年度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和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设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政府再给予适当补贴,用于支付门诊大额医疗费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一年内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再支付门诊、急诊医疗费2万元;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和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门诊医疗费,大额医疗保险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但大额医疗保险互助资金最多只支付10万元。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原医疗待遇不变,医疗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记者潘善棠)
新华网, 百拇医药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病医疗互助制度、企业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等为补充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这个体系所需的资金,主要通过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职工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是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除个人缴费的2%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的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考虑不同年龄的人患病的机率不同,具体划分按35周岁、45周岁、退休、70周岁五个档次,老年人多划,年轻人少划。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支付一般门诊医疗费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跨年度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和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设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政府再给予适当补贴,用于支付门诊大额医疗费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一年内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再支付门诊、急诊医疗费2万元;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和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门诊医疗费,大额医疗保险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但大额医疗保险互助资金最多只支付10万元。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原医疗待遇不变,医疗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记者潘善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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