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的北京人自己选择安乐死
安乐走向人生后花园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死亡一个避讳的话题。近日,荷兰议会一院(即上议院)通过“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一事件在理论界、医学界、法学界和广大群众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有关安乐死的争论也冲击了中国人的观念。作为首都的北京市民对安乐死到底作何评价?对于安乐死在中国的立法,人们的态度如何?如果涉及到自己的亲人朋友、甚至自己本人,人们会选择安乐死吗?近日,本报委托勺海市场研究公司,对北京市民进行了一次调查。
对于死亡这样一个话题的讨论,我们曾担心会引起被访者的反感而致使调研难以进行甚至失败。但调查过程表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今天的北京市民已经能坦然面对死亡这一话题,只有5%的市民因为死亡话题而拒访。
1 假设您的同事或者朋友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他要求实行安乐死并征得了家人的同意,您是否赞成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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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设您的家人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他强烈要求实行安乐死,您是否会赞成?
3 假设您自己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您是否会考虑安乐死呢?
人们在对于他人和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的态度上有比较明显的差异。与同让其他人实行安乐死的人的态度相比,同意对自己实施安乐死的比例降低了,不同的年龄、收入水平、教育程度的被访者对于实施安乐死的态度没有差异。
由于实施安乐死影响到伦理、道德、传统观念、舆论、法律、文化等各方面,所以被访者自己选择安乐死的比例会真实地表达他的实际态度,而对于家人的比例则并不能真实地表达出他们的态度。
对于家人实行安乐死,这是一件需要深思熟虑才能决定的大事,因为这不仅仅关系到病人、自己,还关系到亲朋好友对于自己的看法、同事邻居的议论。“百善孝为先”的古训是中国传统观念的总结,而安乐死则是一种新的观念,尽管许多人的观念随着时代的变革有一定的转变,但是传统思想、社会舆论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人会仅仅由于顾虑别人的评价、担心别人的议论而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尤其是在事关生死这样的大事上。
, 百拇医药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大多数人事实上同意对家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但是由于会受到个人的观念、社会的宽容程度和社会总体观念的开放程度的综合影响,最终选择的比例要大大低于表中的数字。
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
医生治病救人的职责?
有超过80%的人赞同安乐死,但是有同样高的比例的人同意“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病人治病”的说法。
表面看起来这似乎是矛盾的,但是在人们心目中它们是一致的。因为对于“安乐死无疑是帮助和建议别人自杀”的观点,超过70%的人表示完全反对或者不太同意。
此外,人们普遍同意“安乐死承认了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是文明的进步”的观点。事实上,人们把选择安乐死看作病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主动结束痛苦、坦然选择死亡的表现,是一种勇敢的行为,作为医生,为病人实施安乐死则是帮助病人实现自己的选择,也是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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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赞同安乐死?
在被问及实施安乐死带来的最大好处时,绝大多数人(82%)同意实施安乐死“可以免除病人的痛苦”这一说法;只有不到一成的人选择了“可以减轻家人沉重的经济负担”(6%)或“让家人免受长期的痛苦”(7%)。
人们在谈论和自己现实不相关的问题时,往往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利益出发,以尽量避免暴露自己自私的、个人的、不被社会公开的想法。现实的生活负担和个人的情感是任何人都不能回避的,对于身患绝症的家人也是一样。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是有一定道理的,尽管感情十分珍贵,但生活也是很现实的。而事实是,无论经济多么困难,人们始终都不会愿意承认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而通过“安乐死”的办法(即使病人自己确实不愿意拖累家人),结束“朋友”、“家人”或“自己”的生命,因此“减轻病人痛苦”是最好的说法。
中国也应立法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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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既然比较同意荷兰政府的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做法,那么是否也会赞同在中国采取类似的做法呢?调查显示,接近2/3的人认为“中国为安乐死立法”是“十分必要”或“比较必要的”。人们的年龄越大,认为立法的迫切性越强。
在总体人群中,只有很少的人(5%)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并应绝对禁止实施安乐死。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在中国实行安乐死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认为现在就需要立法规范这种行为的比例还是比较低。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2/3的人认为“中国法律以及相应的监督、保障措施还不完备,所以中国不宜实行安乐死”、“在中国实行安乐死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传统观念也是一个大问题,接近一半的人认为“中国人很难接受安乐死的观念”。
安乐死的观念向中国传统的死亡观念发起了挑战,促使人们对于生命的意义、对于死亡开始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我们可以想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更新、不断发展,人们选择的权利会越来越大,人们在更加理智地思考死亡的同时,会更加珍惜宝贵的生命,尽情享受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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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关键词?安乐死
“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的死亡。我国学者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在北京市民中,“安乐死“这个词的知名度是相当高的,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安乐死”这个词。
对于国内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例,超过80%的被访者表示比较赞同或者十分赞同医生对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做法。
陕西的一位病人处于肝癌晚期,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而且每天都要忍受剧烈的疼痛。在他的再三要求下,经过家属同意,医生为他注射了药物,使他毫无痛苦地死去。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只有10%的人明确表示不赞同。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文化程度的市民对于安乐死的态度基本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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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技术说明
■调查设计/郦辛
■文章撰写/吕明
■问卷设计/特约记者 田野 成功
■调查执行/勺海市场研究公司
■执行时间/2001年4月
■调查说明/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取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获得有效样本214个。调查结果可以推论北京城八区拥有家庭电话的居民。
北京青年报, 百拇医药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死亡一个避讳的话题。近日,荷兰议会一院(即上议院)通过“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一事件在理论界、医学界、法学界和广大群众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有关安乐死的争论也冲击了中国人的观念。作为首都的北京市民对安乐死到底作何评价?对于安乐死在中国的立法,人们的态度如何?如果涉及到自己的亲人朋友、甚至自己本人,人们会选择安乐死吗?近日,本报委托勺海市场研究公司,对北京市民进行了一次调查。
对于死亡这样一个话题的讨论,我们曾担心会引起被访者的反感而致使调研难以进行甚至失败。但调查过程表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今天的北京市民已经能坦然面对死亡这一话题,只有5%的市民因为死亡话题而拒访。
1 假设您的同事或者朋友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他要求实行安乐死并征得了家人的同意,您是否赞成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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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设您的家人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他强烈要求实行安乐死,您是否会赞成?
3 假设您自己处于身患绝症晚期、每天都十分痛苦的情况,您是否会考虑安乐死呢?
人们在对于他人和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的态度上有比较明显的差异。与同让其他人实行安乐死的人的态度相比,同意对自己实施安乐死的比例降低了,不同的年龄、收入水平、教育程度的被访者对于实施安乐死的态度没有差异。
由于实施安乐死影响到伦理、道德、传统观念、舆论、法律、文化等各方面,所以被访者自己选择安乐死的比例会真实地表达他的实际态度,而对于家人的比例则并不能真实地表达出他们的态度。
对于家人实行安乐死,这是一件需要深思熟虑才能决定的大事,因为这不仅仅关系到病人、自己,还关系到亲朋好友对于自己的看法、同事邻居的议论。“百善孝为先”的古训是中国传统观念的总结,而安乐死则是一种新的观念,尽管许多人的观念随着时代的变革有一定的转变,但是传统思想、社会舆论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人会仅仅由于顾虑别人的评价、担心别人的议论而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尤其是在事关生死这样的大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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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大多数人事实上同意对家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但是由于会受到个人的观念、社会的宽容程度和社会总体观念的开放程度的综合影响,最终选择的比例要大大低于表中的数字。
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
医生治病救人的职责?
有超过80%的人赞同安乐死,但是有同样高的比例的人同意“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病人治病”的说法。
表面看起来这似乎是矛盾的,但是在人们心目中它们是一致的。因为对于“安乐死无疑是帮助和建议别人自杀”的观点,超过70%的人表示完全反对或者不太同意。
此外,人们普遍同意“安乐死承认了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是文明的进步”的观点。事实上,人们把选择安乐死看作病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主动结束痛苦、坦然选择死亡的表现,是一种勇敢的行为,作为医生,为病人实施安乐死则是帮助病人实现自己的选择,也是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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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赞同安乐死?
在被问及实施安乐死带来的最大好处时,绝大多数人(82%)同意实施安乐死“可以免除病人的痛苦”这一说法;只有不到一成的人选择了“可以减轻家人沉重的经济负担”(6%)或“让家人免受长期的痛苦”(7%)。
人们在谈论和自己现实不相关的问题时,往往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利益出发,以尽量避免暴露自己自私的、个人的、不被社会公开的想法。现实的生活负担和个人的情感是任何人都不能回避的,对于身患绝症的家人也是一样。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是有一定道理的,尽管感情十分珍贵,但生活也是很现实的。而事实是,无论经济多么困难,人们始终都不会愿意承认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而通过“安乐死”的办法(即使病人自己确实不愿意拖累家人),结束“朋友”、“家人”或“自己”的生命,因此“减轻病人痛苦”是最好的说法。
中国也应立法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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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既然比较同意荷兰政府的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做法,那么是否也会赞同在中国采取类似的做法呢?调查显示,接近2/3的人认为“中国为安乐死立法”是“十分必要”或“比较必要的”。人们的年龄越大,认为立法的迫切性越强。
在总体人群中,只有很少的人(5%)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并应绝对禁止实施安乐死。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在中国实行安乐死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认为现在就需要立法规范这种行为的比例还是比较低。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2/3的人认为“中国法律以及相应的监督、保障措施还不完备,所以中国不宜实行安乐死”、“在中国实行安乐死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传统观念也是一个大问题,接近一半的人认为“中国人很难接受安乐死的观念”。
安乐死的观念向中国传统的死亡观念发起了挑战,促使人们对于生命的意义、对于死亡开始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我们可以想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更新、不断发展,人们选择的权利会越来越大,人们在更加理智地思考死亡的同时,会更加珍惜宝贵的生命,尽情享受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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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关键词?安乐死
“安乐死”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无痛苦的、幸福的死亡。我国学者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在北京市民中,“安乐死“这个词的知名度是相当高的,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安乐死”这个词。
对于国内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例,超过80%的被访者表示比较赞同或者十分赞同医生对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做法。
陕西的一位病人处于肝癌晚期,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而且每天都要忍受剧烈的疼痛。在他的再三要求下,经过家属同意,医生为他注射了药物,使他毫无痛苦地死去。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只有10%的人明确表示不赞同。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文化程度的市民对于安乐死的态度基本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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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技术说明
■调查设计/郦辛
■文章撰写/吕明
■问卷设计/特约记者 田野 成功
■调查执行/勺海市场研究公司
■执行时间/2001年4月
■调查说明/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取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获得有效样本214个。调查结果可以推论北京城八区拥有家庭电话的居民。
北京青年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