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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偶仍需“门当户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5日 搜狐
     眼下,在日趋增多的婚姻危机称家庭解体事件中,“感情不和”、“性格不合”、“缺少共同语言”、“价值观相异”、“性生活失谐”等等,经常成为当事者挂在嘴边的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中潜在为“异源文化”冲突,不是被表面现象掩盖着,就是被当事者忽视了。其实,择偶成婚、建立与维系家庭,是人类文明社会中特有的重要文化现象,“文化同源”的规律顽强地左右着婚姻的成败。

    本来嘛,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和生活境遇的两个人,到了二三十岁时,各自带着自幼在家庭里业已形成的一些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凑到一起,谁能改变谈呢?谁又能改变谁的家庭呢?但是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恰恰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映出来的“异源文化”差异,成为夫妻关系中最难逾越的一道心理鸿沟,妨碍着双方最终的接纳、亲近、融洽。双方后来的教育环境或社会经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家庭熏陶的积淀,但要根本磨灭家庭文化背景在二三十年的岁月中给个人留下的烙印,几乎是妄想。

    在这里,我们强调“文化同源”或称文化上的“门当户对”,是想区别于传统社会按政治等级和经济贫富而划分的“门户”,那种门户多半是“世袭”的,即所谓“贼的儿子永远是贼”。今天,政治地位的流动和经济贫富的更替,已使传统的“门户”概念显得过时。然而,家庭文化氛围的耳濡目染,父母生活方式及文化资源的代际传递,却多半不以政治地位或经济条件为转移。文化不等于文凭,文化素质是天长日久的文明教养的结晶。一个人的文明教养,首先是在其成长的微观环境即家庭中接受的,其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具有潜移默化的深远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选择配偶时应当重视文化上“门当户对”的条件。而那些未曾做此选择的已婚夫妻,或者那些不得不放弃这类条件的恋人,需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并增强调适能力,去克服双方的“异源文化”必然带来的调适困难、价值冲突或心理矛盾。他们或许不得不放弃自己当初的某些愿望或要求,努力去理解、接纳和适应对方身上无法改变的文化印记。但这一点,决不是—般水平的夫妻容易做到的。

    转自上海心理热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