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广告违法最严重
据新华社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一项监测结果表明,在都市
生活类报纸中,医疗服务广告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最严重。该局公布
的七起典型涉嫌违法广告全是医药类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全国57家都市生活类报纸10月15日
到21日发布的主要商品服务广告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
示,违法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87%。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次共检查医疗服务广告3392条,占检查广告总数的一半。其中,违法或涉嫌违法医疗服务广告比例高
达70.34%,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62.72%。检查药品广告1700
条,其中,违法或者涉嫌违法药品广告比例为54.47%,占检查发现
违法广告总量的24.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曝光了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七起典型涉
嫌违法的广告。这七起广告全是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
这七起典型涉嫌违法的广告分别是:《兰州晨报》违反国家关于
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的规定,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对癌症
的治疗作用,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青岛生活导报》通篇宣传富硒灵芝宝食品产品对癌症的治疗作
用,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山东《生活日报》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中医治疗中心肿瘤专科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该诊疗机构,多
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成都商报》以医药保健为专版发布药品、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
广告,除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外,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河北《燕赵都市报》以《攻克癌症,生命的呼唤---记北京中医专家薛某某
与他的攻邪克癌理论学说》为题发布医疗服务广告,多处出现严重违
法内容;
吉林《新文化报》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奥博脑复康治疗仪”
医疗器械广告;
《重庆晨报》卓玛丹药品广告有“部颁标准,无效退药、退款”
等多处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发布的禁止性内容。
据了解,对检查发现的这些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管机
关将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百拇医药
生活类报纸中,医疗服务广告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最严重。该局公布
的七起典型涉嫌违法广告全是医药类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全国57家都市生活类报纸10月15日
到21日发布的主要商品服务广告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
示,违法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87%。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这次共检查医疗服务广告3392条,占检查广告总数的一半。其中,违法或涉嫌违法医疗服务广告比例高
达70.34%,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62.72%。检查药品广告1700
条,其中,违法或者涉嫌违法药品广告比例为54.47%,占检查发现
违法广告总量的24.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曝光了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七起典型涉
嫌违法的广告。这七起广告全是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
这七起典型涉嫌违法的广告分别是:《兰州晨报》违反国家关于
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的规定,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对癌症
的治疗作用,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青岛生活导报》通篇宣传富硒灵芝宝食品产品对癌症的治疗作
用,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山东《生活日报》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中医治疗中心肿瘤专科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该诊疗机构,多
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成都商报》以医药保健为专版发布药品、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
广告,除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外,多处出现严重违法内容;
河北《燕赵都市报》以《攻克癌症,生命的呼唤---记北京中医专家薛某某
与他的攻邪克癌理论学说》为题发布医疗服务广告,多处出现严重违
法内容;
吉林《新文化报》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奥博脑复康治疗仪”
医疗器械广告;
《重庆晨报》卓玛丹药品广告有“部颁标准,无效退药、退款”
等多处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发布的禁止性内容。
据了解,对检查发现的这些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管机
关将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