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
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22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若进口国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药品生产企业需填写“药品出口证明申请表”(附件1),并经我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若进口国需要我局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药品生产企业需填写“浙江省药品出口证明申请表”(附件),经企业所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意见后报我局安全监管处,并经我局药品注册处会签后,由安全监管处负责出具。
二00一年六月十二日, http://www.100md.com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22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若进口国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药品生产企业需填写“药品出口证明申请表”(附件1),并经我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若进口国需要我局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药品生产企业需填写“浙江省药品出口证明申请表”(附件),经企业所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意见后报我局安全监管处,并经我局药品注册处会签后,由安全监管处负责出具。
二00一年六月十二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