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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温州:老劳模就医有保障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5日 人民网
     本报讯 记者赵鹏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规定:今后,省级以上退休劳模的医疗费用,如个人无力负担的,可由单位酌情补助;单位无力负担的,由政府出资解决。

    据悉,以上规定适用于2001年12月31日前受表彰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级以上退休劳模。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负担有困难的,原单位可酌情给予补助。在暂未参保期间,医疗待遇原则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国有破产、撤销、关闭以及特困企业的省级以上退休劳模,若其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且所在单位无力负担的,将设立省级以上退休劳模特困医疗补助专项资金帮助解决。

    又讯 浙江温州市日前首次为50名在市区居住的全国、省级老劳模配备了保健医生。

    温州市区先后评出千余名劳模,仅全国、省级劳模就达百余人。近年来,随着年龄增大,不少老劳模体弱多病,上医院就诊很不方便。为此,温州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推出“为劳模配保健医生”活动,将首批50名老劳模的名单和家庭地址在媒体上刊出,请市区各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近选择结对。结对后,保健医生将向劳模公开联系电话,安排时间接受劳模的医疗健康咨询,并在一年内至少3次到劳模家中为其诊治。(剑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