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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发生不良反应 药厂到底要不要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2年2月6日 解放日报
     新闻晨报报道:前不久,上海市一名老人因服用某药品发生不良反应,造成肝功能损害最后导致死亡。事情发生后,老人家属奔波数次寻找药厂协商,药厂爱理不理、悬而不决,家属最终未取得任何赔偿。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药厂到底要不要赔偿消费者?怎么赔偿?一时间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

    而厂方对此事的态度是:药厂的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绝对不存在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不幸仅仅是个例,可能是由患者体质所致。而患者家属则执意认为:死者是服用该厂的药品才发生意外的,药厂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介绍说,药品不良反应并非药品质量所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在服药者中的概率微乎其微,但对受害者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目前国内因此产生的纠纷不少,处理途径通常只有两种———私了或者上诉。而选择了上诉,受害者历经千辛万苦,得到的赔偿额度往往很少。

    “药厂给药品不良反应上个保险,可能是一个值得参考的方式”杜文民说“这是一种国外普遍采取的模式,万一意外发生,则通过保险公司给予患者一定的赔偿。”

    据了解,加入WTO后随着国外制药大企业的纷纷进入,国内药厂给药品不良反应上保险估计不久后将会实现。毕竟这对药厂来说不是个“亏本的买卖”,一来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远远低于车祸,二来药厂可通过这种真正的“保险”提高自身的信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