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强调:特需医疗 特别管理
国医网据京报网讯(记者 钟卫宁)市卫生局副局长金大鹏指出,本市近期将加大对非营利性医院特需医疗的管理力度和透明度,尽早公布新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让群众明明白白选择、监督特需医疗。
特需医疗服务有利于医疗事业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需求,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金大鹏副局长介绍说:本市的特需医疗服务出现于1992年,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患者、不同医疗需求而推出的一种改革探索。
9年来,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了部分群众较高的医疗需求,有利于缓解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找名医难等老大难问题,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截止到目前,本市经过市卫生局批准的特需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高级病房、温馨爱屋、家庭化病床等。很多医院都开设了不同等级的高级病房,大医院的高级病房设置不超过病床总数的10%,二级、一级医院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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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手术、加班手术、加台手术和特需门诊。点名手术由病人自愿“点”某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给自己做手术。病人也可以选择加班、加台手术,使手术时间提前。特需门诊则由各大医院资深主任医师、教授、院士出诊。
各类疾病会诊中心。目前全市的会诊中心主要有近20家,绝大部分设在中央、市属各大医院,主要内容为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眼科、心内科等各医学专业疑难病症,每次一般由2至3名本学科领域知名的主任医师、教授共同为一名病人会诊。
一对一护理服务。主要由护工对病人进行单个的一对一护理,这项服务已在各医院普遍开展。
特需医疗部。为与国际接轨,本市将原有的64家外宾门诊改为特需医疗部,在京外国人看病就医不再以外币结算。主要由协和医院、友谊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10家医院担任。这些特需医疗部的挂号、看病、治疗、检查、住院等与普通门诊是分开的,相对独立,各项收费也比较高,目前不仅外国人,其他病人也可以自愿选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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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电话、电脑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全程服务,导乐陪产服务,儿童生长监测、保健咨询,各类整形、生活美容服务等。
市卫生局将出台更加严格、规范的特需医疗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但是市卫生局在调查中发现,特需医疗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特需医疗服务不规范,有些项目界定不清,比较模糊。有些服务、收费没有对病人讲清楚,容易造成病人误解。比如,有的病人问,怎么一个月的住院护理费就一两千元;有的病人说,为什么下午一点的手术也算加班手术;还有的问,点名手术专家是不是就做“关键那几刀”等等。 市卫生局副局长金大鹏表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卫生局十分重视,目前正在加紧调查、整顿。《北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也准备出台,本市将对特需医疗服务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北京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开展特需服务,特需医疗服务不能影响、冲击和代替基本医疗服务。完不成基本医疗任务的单位,不能开展特需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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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服务坚持“病人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不能暗示、硬性规定或误导病人。要做到优质服务,使病人满意。对于欺骗病人的做法,将严肃处理。
按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提高特需医疗服务透明度。
加强对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审批、监督。特需医疗服务实行统一领导,目录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需向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由市卫生局、物价局审批。
特需医疗服务收入纳入财务业务收入管理,单独核算,主要用于卫生事业发展。特需医疗服务须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书面申请,病人持申请交费,医院应给病人出具正式专用收据,并附明细清单。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百拇医药
特需医疗服务有利于医疗事业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需求,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金大鹏副局长介绍说:本市的特需医疗服务出现于1992年,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患者、不同医疗需求而推出的一种改革探索。
9年来,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了部分群众较高的医疗需求,有利于缓解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找名医难等老大难问题,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截止到目前,本市经过市卫生局批准的特需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高级病房、温馨爱屋、家庭化病床等。很多医院都开设了不同等级的高级病房,大医院的高级病房设置不超过病床总数的10%,二级、一级医院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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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手术、加班手术、加台手术和特需门诊。点名手术由病人自愿“点”某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给自己做手术。病人也可以选择加班、加台手术,使手术时间提前。特需门诊则由各大医院资深主任医师、教授、院士出诊。
各类疾病会诊中心。目前全市的会诊中心主要有近20家,绝大部分设在中央、市属各大医院,主要内容为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眼科、心内科等各医学专业疑难病症,每次一般由2至3名本学科领域知名的主任医师、教授共同为一名病人会诊。
一对一护理服务。主要由护工对病人进行单个的一对一护理,这项服务已在各医院普遍开展。
特需医疗部。为与国际接轨,本市将原有的64家外宾门诊改为特需医疗部,在京外国人看病就医不再以外币结算。主要由协和医院、友谊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10家医院担任。这些特需医疗部的挂号、看病、治疗、检查、住院等与普通门诊是分开的,相对独立,各项收费也比较高,目前不仅外国人,其他病人也可以自愿选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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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电话、电脑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全程服务,导乐陪产服务,儿童生长监测、保健咨询,各类整形、生活美容服务等。
市卫生局将出台更加严格、规范的特需医疗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但是市卫生局在调查中发现,特需医疗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特需医疗服务不规范,有些项目界定不清,比较模糊。有些服务、收费没有对病人讲清楚,容易造成病人误解。比如,有的病人问,怎么一个月的住院护理费就一两千元;有的病人说,为什么下午一点的手术也算加班手术;还有的问,点名手术专家是不是就做“关键那几刀”等等。 市卫生局副局长金大鹏表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卫生局十分重视,目前正在加紧调查、整顿。《北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也准备出台,本市将对特需医疗服务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北京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开展特需服务,特需医疗服务不能影响、冲击和代替基本医疗服务。完不成基本医疗任务的单位,不能开展特需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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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服务坚持“病人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不能暗示、硬性规定或误导病人。要做到优质服务,使病人满意。对于欺骗病人的做法,将严肃处理。
按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提高特需医疗服务透明度。
加强对特需医疗服务的管理、审批、监督。特需医疗服务实行统一领导,目录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需向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由市卫生局、物价局审批。
特需医疗服务收入纳入财务业务收入管理,单独核算,主要用于卫生事业发展。特需医疗服务须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书面申请,病人持申请交费,医院应给病人出具正式专用收据,并附明细清单。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