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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要出台有关义诊的管理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1年7月17日 国医网
     国医网消息 据《天津日报》报道,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张宗久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义诊是一项社会公益活动,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打着义诊的幌子推销药物和保健品。

    义诊活动的举办者必须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行人必须是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其他任何企业、行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举办义诊活动,如果举办,则必须依靠一个医疗机构,否则都应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义诊对咨询者提供的咨询建议,举办者必须负责。张宗久透露,一部专门针对义诊的管理规定很快就会出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