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要闻集萃
编号:144560
医疗贷款路在何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5日 国医网
     医疗贷款属于个人消费性贷款,早在1999年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就开始开办该项业务,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贷款额少得可怜,用贷款看病的人也是寥寥可数。究其原因,是因为贷款的门槛过高。

    首先,申请人要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证明所患疾病符合贷款指定疾病。如上海浦发行与上海新华、东方医院推出的医疗贷款专门针对眼科疾病。深发行与北京同仁医院合作推出的医疗贷款是专门针对人工耳蜗植入术等。其次,还要求贷款人须具有当地户口和其它有效居留证明,并须向银行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有的银行要求家庭收入的60%要用于清偿贷款)。第三,申请人须首付30%的贷款额,并提供必要的贷款担保,且贷款需要抵押、质押。从上述贷款条件不难看出,种种贷款条件把相当一部分患者挡在了门外,无形中使贷款通路变窄,客户变少。此外,居民在医疗贷款上也存有观念滞后的问题,这需要银行在贷款营销中注意引导。

    当然,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获得利润最大化,防范贷款风险十分必要。但从银行来说,不应因此而放弃这部分市场,所以,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取消贷款上的疾病限制,这样能进一步扩大消费市场,使更多的患者能够及时治疗。医疗贷款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在贷款额度上应是社会医疗保障部门为患者支付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的部分,这样可有效降低贷款额度,从而有助于防范风险。而对于未进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消费者,应与保险业的医疗险种相结合,消费者在取得医疗贷款时,应先取得相应的医疗保险,就是说银行与保险业要在医疗贷款与险种上合作,一定的医疗保险理赔额度对应相应的医疗贷款额度,这样不但可拓宽银保合作途径,也会达到消费者、银行、保险三赢的局面。

    另外,从消费者来说,一方面要认识到“花明天的钱,治今天的病”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像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一样,在提高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要增强信用观念。这样,相信医疗贷款红火的日子就不会让我们等得太久。(郝卫东)

    《人民日报》 (2001年11月05日第十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