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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治医”断想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22日 国医网
     “以德治医”是现实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以德治国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以德治医”是对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的具体化,是对医德医风建设的高度概括和发展,有其产生的客观社会基础。医疗卫生行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关系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服务行业。把“德治”作为“治医”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净化医疗卫生市场,确保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

    “以德治医”是现代医院文化建设的需要。医院文化是具有医院特色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而其核心是精神文化。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特别是关于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论述,向全党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必须坚持以德治医,加强医院精神文化建设,培育、弘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医院文化。

    “以德治医”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卫生事业公益性的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且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尖锐地触及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卫生改革的深入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干部职工利益的调整,引起各种各样的思想认识问题。强调“以德治医”,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高尚的医德引导人,及时化解卫生改革与发展

    中暴露出来的思想认识问题,扫除改革的障碍,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对于确保医疗卫生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德治医”是树立良好行业作风的需要。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由于改革方向不明、教育弱化、管理不力、规范失控,导致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甚至发生擅改患者化验结果、推诿拒治病人等极端恶劣的事件,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繁,失去了患者和群众的信任。针对这些严重的行风不正问题,必须进行有效治理,而治理的关键在于“德治”。只有通过“德治”,才能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自律意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自觉地为

    人民健康服务。

    “以德治医”还是法外处置调节的需要。法律虽然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规范性,但其作用范围毕竟有限,如患者上医院就医的行为、医生给病人做辅助检查等行为,就难以用也不宜用法律加以统一规定,而要靠道德的作用来规范。道德不仅可以调整法内的社会关系,还可以调整广泛的法外关系。而且,道德既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可以对人的思想、品格及行为的动机进行指导和评判,从而弥补法律之不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