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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看医药卫生知识产权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10日 国医网
     有人将“入世”比作上“国际赛场”———中国人从此不能再穿“草鞋”上场了。国人在用“球鞋”换下“草鞋”过程中,更加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有多么重要。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医药卫生界为什么也得“换鞋”?它将怎样“换鞋”?要回答这类问题,有必要先算一算当年穿“草鞋”的历史旧账———

    在199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我国《专利法》实行之前,我国医药领域的创新成果处在一个缺乏法律保护的“真空”中。

    远的如改革开放前全国医药界大协作的产物“青蒿素”,外国人只稍稍改变一下结构,发明专利就成他们的了,从而大赚其钱。这件事已成为中国医药人心中永远的痛。

    近的如中国医科院药物所在20世纪80年代初推出的抗肝炎一类新药“联苯双酯”,同样由于没有专利保护,产品一上市,立刻招来国内几十家药厂仿制,竞相压价,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在国外,联苯双酯同样被仿制。如在该药的定点出口国韩国,那里的联苯双酯年销售额达到1000多万美元,但从发明单位中国医科院药物所进口的产品销售额仅占其中的1%,其余绝大部分为韩国自己仿制品所获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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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医科院药物所所长王晓良教授初步匡算,截至目前,该所仅在国外就损失了上亿美元,国内的损失更是难以算清———联苯双酯在国内年销售额上亿元人民币,该所只占5%。据了解,医科院药物所自1958年建所以来,共研制出90多种新药(其中绝大多数是创新药物),但除近年的两三个品种外都没有专利保护。

    历史如彼,现实又如何?

    近年,业内人士纷纷撰文指出,我国医药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仍不容乐观。概括起来主要有:立法超前,司法滞后,专利申请(特别是西药)质、量双低,中外失衡,产权流失。

    自1985年至今十余年时间里,我国不仅建立了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主的一整套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对其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已基本上符合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1993年1月1日起生效的TRIPS协定)总要求。而且其中专职扼守技术创新大门的《专利法》早在8年前就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国人对这套法律体系尚处在学习、理解和认识过程中,因此守法、执法等方面与法律的要求及国际水平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医药行业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以及由仿制向创制过渡的艰难时期,而且国家将化学药品纳入专利保护的时间也较短,因此医药界承受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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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从事医药卫生研究的院、所、企业不可谓少,但专利拥有量却不多。卫生部等于1997年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10%的单位没有任何一种知识产权。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近提供的数字,到2000年我国的西药专利申请中的

    90%仍来自国外。从已公布的专利申请看,其内容也主要集中在工艺方法、新用途、外观设计、中药组方等方面,而新化合物或真正具有突出疗效的中药组方申请较少。

    更让人忧虑的是,中国单位的发明创造被外国人(或出去的中国人)以各种理由拿走,或窃为己有,或到外国申请专利,甚至以国际申请的面目回到中国申请专利。

    “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十分复杂。”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其中为应对“入世”后的现实压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管理滞后、执法软弱和政出多门等。一些管理部门还没有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特别是《专利法》的精神和原理去审查、调整和管理科研及生产;同时执法不严、处罚不力和地方保护等现象在一些地方还存在,这也是造成医药企业和科研单位对《知识产权法》持怀疑态度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政出多门、法规不清甚至相互抵触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法》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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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和相关基因研究的飞速发展以及欧盟关于生物技术专利保护指令的发布,美国和不少国家已经开始对人体基因授予专利权。有人把欧美各国刮起的抢注基因专利之风称作“新圈地运动”。目前在是否应当对人体基因给予专利保护这一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意见。多数科学家持反对态度,主要理由是,人类只有一个基因组,对其授予专利是不道德的;人类基因的研究成果应当造福全人类;对人体基因授予专利不利于全球的和睦相处。而多数法律学家和

    社会学家比较赞成对基因授予专利。他们指出,从根本上讲,人体基因也是化学物质,对其授予专利并不违反伦理道德原则。相反,其研究结果还可用来解除人类疾病造成的痛苦。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就没人愿意进行风险投资,从而使科学研究成为无源之水。

    国家知识产权局化学发明审查一部部长张清奎研究员认为,科技的发展一直是靠科学家的献身精神和专利保护来推动的。围绕人体基因是否应授予专利的争论双方恰好是这两种力量的代表。我们应当“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我国在制定生物技术领域的专利保护政策时,应当按照TRIPS协定精神,并结合我国是资源大国的国情,对来自人体的产物如细胞线、基因、DNA序列等给予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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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后,有关审查指南已对这种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而这也正是导致近两年我国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猛增的主要原因。据张清奎研究员介绍,2000年我国生物技术专利申请达4972件,而1999年仅为1926件。其中国内申请的比例也增长较快。

    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定成员后,意味着我们真正置身于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的浪潮中了。按照经济学家的分析,此时的国际竞争焦点已经不再是各种生产活动的最终产品,而是各种知识活动的成果,竞争的战线正在前移到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乃至基础研究阶段。这在客观上要求人们以全球的眼光来看待和把握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全球范围内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供应”,并保护自己的科学技术收益不被侵犯。

    我国医药卫生领域将如何“接招”?有识之士指出,想“全线拼抢”肯定不行,比如医疗器械和化学药品的研发我们一时争不过人家,但我们可以发挥传统优势(如中药),同时把握住未来的制高点(如生物技术),就有希望取得突破。

    为强化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全方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卫生部去年7月发布了《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实施一年来,强化了各级单位特别是专家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然而从总体上看,真正实现全面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尚有待时日。如果大家真正树立危机意识,对知识产权保护抱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齐心协力,医药卫生界“换鞋”一定能更加顺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