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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发布时间:2001-11-26
六类处方药明年2月起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从2002年2月1日起,包括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和糖尿病在内的六类处方药将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六类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这六类处方药中已经通过审批的药品广告,而且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从2002年2月1日起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 百拇医药
这六类处方药分别是:用于治疗心绞痛的处方药、用于治疗高血压的处方药、用于治疗肝炎的处方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以及非抗生素类抗感染处方药和激素类处方药。
对于1997年1月1日之后首次批准上市的新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上述六类处方药广告的规定进行管理;新药上市满五年后,如果被确定为非处方药品种,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在大众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据了解,今年4月1日、10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两次确定部分处方药不许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其中包括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抗生素类处方药和已明确的其它品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根据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品种的遴选进度,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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