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中药是中华民族医学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人民防病治病和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了宏扬传统文化,保护和发掘传统医药学宝库,国务院于1992年10月14日颁布了第一部中药品种保护行政法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并于1993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建了首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1999年1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了第二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郑筱萸局长担任第二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邵明立、任德权、佘靖、王永炎、张世臣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委员聘请中医药医疗、科研、检验及药品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修订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章程、中药品种保护技术审评标准及工作程序。
(2)负责企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技术审查工作。
(3)负责中药保护品种同品种考核工作,办理按规定撤销或终止中药同品种药品批准文号的技术审查、国家中药品种撤销请求的技术审查及有关纠纷的协调工作。
(4)承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事务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保卫、保密等工作。
(2)审评一处
负责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初次申报品种的技术审查、复核及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技术审查的有关工作。
(3)审评二处
负责中药保护品种同品种考核工作,办理按规定撤销或终止中药同品种药品批准文号的技术审查、国家中药品种撤销请示的技术审查及有关纠纷的协调工作。
(4)信息处
负责委办内部信息化建设。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5层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56130
传真:010-67156133
网址:http://www.zybh.gov.cn
E-mail:gtct@ih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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