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关注
编号:151230
公费医疗证竟当"信用卡"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7日 大洋网
      大洋网讯 父亲四度中风,迄今卧病在床,但是他的儿子却拿着父亲的公费医疗证,以帮助父亲代配药品为由,短短半年就诊100多次,大量配取药品贩卖,使得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损失医疗费用达30万元。昨(3.6)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医疗保险诈骗案件。

    30万元换来11年刑期

    据新闻晨报报道,张某的父亲从1995年开始,曾四度中风,身患多种疾病的他长期卧病在床。作为儿子的张某本应好好地照顾父亲,可他却在2001年1月至6月间,拿着父亲的上海市公费医疗证,以帮助家属代配药物为名,采用撕毁病历记录、隐瞒配药情况等手段到上海市某医院先后就诊100多次,大量配取药品,骗取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医疗费用达30余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张某将其中大部分药品以低廉的价格贩卖给药贩子,还有一些用于送人,所得赃款被其花用。而根据核实,他父亲在半年期间实际需要的医疗费仅为1.2万余元。

    检察机关于去年9月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定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承认了基本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于指控的犯罪数额提出异议,认为仅少量药品被其低价销售,量刑过重,因此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引发庭审三难点

    在去年的一审和昨天的庭审中,上诉人张某的辩护人和公诉人之间对于张某利用医保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发生分歧,但是关于诈骗数目究竟是多少,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争论的焦点是如何将犯罪数额和张某父亲实际需要的用药费区分开来,就像其中一个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药贩子所言:“他(张某)倒不是将所有药品都卖给我们,他每次都留一点。”那么留下来给张某父亲的究竟占多少呢?

    难点一:是否需要将医药费中的化验费、急诊费用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一审中,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通常情况下,病人进行化验都是本人进行,所以凡是医药费中有化验费项目的,都不能排除张某父亲去医院就诊的可能。该情况不属于代配药范围,相应的医药费要从代配药的数额中予以扣除。但是在二审中,辩护人进一步要求,急诊也需要病人亲自到医院才能进行,因此,张某父亲的急诊费用也要从张某的犯罪数额中扣除。

    难点二:是否要扣除医院享受的15%的利润。

    一审法院认为:医院的利润来自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所支付的费用,该利润被告人虽然没有得到,但是也是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所遭受的损失,理应作为诈骗数额予以认定。不过辩护人在昨天的庭审中再次提出,上海市医疗保险局支付的医药费中有15%是医院利润,该部分没有被被告人获得,所以要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难点三:是否要扣除赠送朋友的药物费用和考虑涨价因素。

    辩护人称,张某的3个朋友先后都接受了张某的馈赠,因此应该考虑是否将赠送朋友的药品费用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另外,药价上涨也是导致被告认定的犯罪数额要低于一审法院判定的犯罪数额的一个原因。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