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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435
对六版《中医内科学》的看法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714期
     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医内科学》六版规划教材与五版相比,其中多处值得称道,如病种分类趋于系统合理;每一系统(章)设有总论,便于整体把握本系统的生理病理及证治特点;增加了一些具有时代特点的病种(如肿瘤、肥胖);具体内容更具条理性等。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也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笔者不揣浅陋,将一孔之见坦陈于下:

    一、关于病名定义

    中医内科疾病病名定义的确定至今未有一个严格、规范的标准,这一点从其命名依据的严重不统一即可看出,如由主症命名的咳嗽、喘病、泄泻、呕吐、失眠等,由体征命名的黄疸、水肿、臌胀等,由病位合主症命名的心悸、诸痛等,由病机命名的厥证、郁病等,由特殊临床表现命名的消渴、痫病、哮喘等。这种命名方法所确定的病名具有直观而朴实的特点,但所依据的多是疾病的表象,并未真正揭示出疾病的本质,因而不符合逻辑学中对定义的要求。有些定义中加上的病因病机内容,或然性多,特异性少,不仅无实际意义,反而淡化了中医内科学疾病命名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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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证候特征

    证候特征是本教材中新设置的一项内容,其本意是通过对主症的观察,概括出中心证候的特点和基本病机,使学生对本病证有一个总体性的认识。就具体内容来看,一些与现代医学中的“病”相近的病证,如哮病、肺痨、胸痹、心痛、痫病、痢疾、消渴等,由于其发病具有较系统的过程,演变也有较明显的规律,因此证候特征比较突出,确有介绍的必要。而另外的大部分病证,此部分内容则大都名实不符,如有的仅把定义中已提及的主症重述一遍,有的在主症之外又加上一些兼症,有的把临床各证型中的要点抽取出来,有的甚至把病机的内容放置于此等等。如此就出现了明显的重复,并不能使学生加深对证候特征的理解。由此看来,这部分内容的调置似无必要,对一些确有特征的病证则可放在辨证要点里介绍。

    三、关于诊断

    多年来,中医学对病证的诊断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制定了一个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本教材关于病证的诊断基本上沿用了这个《标准》的内容。但在教学中发现,把一个病证的临床特征作为主要诊断依据,把西医的一些检查项目作为辅助诊断依据的处理方法,给人的感觉总象在描述西医学的一个病,极易使中医的“病证”和西医的“病”相混淆。中医内科疾病的诊断大多依据临床特征,这种诊断方法所具有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其病症范围的广泛性,一个中医病证可以涉及数个、十数个、甚至数十个西医病种。如此看来,罗列一些并不具备多少针对性的检查项目作为中医疾病诊断标准的内容,显得不伦不类,对提高诊断能力也无多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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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是在诊断过程中,通过分析,排除疑似,避免漏诊、误诊的重要方法。但对于中医内科疾病而言,由于其在诊断上所具有的特点,病名(一级诊断)出现误诊的可能性不大,常见的误诊主要出现于证型(二级诊断)的判断上。因此,教材中许多有关病证的鉴别诊断便缺乏临床意义,显得人为复杂化,如胃痛与胃痞、鼓胀,鼓胀与水肿,呕吐与噎膈,消渴与口渴等等,介入临床实践即不难发现,这些病证基本上无鉴别意义。另外一个存在的问题是病证之间的来回鉴别,如真心痛、胸痛、胃痛、胁痛之间的相互反复鉴别。其目的可能是使每个病证的内容都要保持完整性,但如此显然重复,浪费篇幅。笔者认为,这部分内容的处理最好是经过筛选,把一些真正具有意义的鉴别保留下来,没有必要为体例需要而强拉硬扯。

    五、关于研究进展

    每个病证后设研究进展也是本教材的一个创新之处。它“收载了近数十年临床理论与实验研究方面的新成就、新成果,对医疗、教学和科研均有较大的参考价值”(编写说明语)。客观地讲,在学习某一病证的过程中附带了解其最近的研究动态确有必要,但笔者认为,教材中附列研究进展弊大于利,理由如下:1.一般而言,教材中的内容基本上是久经验证、取得共识者。当学过一个病证的基本知识之后,再面对研究进展中纷乱的认识观点,学生便很难做出恰当地取舍而表现为无所适从。2.由于编写者掌握资料的局限性及对资料取舍标准的不统一,因而很难保证所选录的内容不具有片面性。3.所引用资料中的一些疗效如此之高,让人置疑,对于学生则有误导之嫌。所以此部分内容不宜在教材中出现,而应为教师留下一些空间,在备课时查阅整理,根据教学需要酌情加以介绍。

    另外,本教材在细节上也存在有一些问题:1.证型表述方式不统一,如泄泻、内伤发热等,在分型时未采用多数病证以病因、病机合病位的描述方法,而是用病因或病机合主症的方法分为寒湿泄泻、肝郁发热等。2.术语使用错误,如“克”与“乘”误用,“肝郁克脾”当为“肝气乘脾”,此误在呃逆、泄泻中均有出现;再如喘病中“乘”与“侮”误用,“肝气乘肺”当为“肝气侮肺”。3.错别字,如中风病中的“謇”误用为“蹇”,五版如此,六版仍未加以更正,实属不该。, 百拇医药(朱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