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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841
第17节 欲有所避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7日 中国传统文化网
     我国古代房中养生家,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精神心理变化,从人的饮食起居等方面,对夫妻房室生活的宜忌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与研究,《玉房秘诀》有“三忌”,即所谓天忌、地忌、人忌说;《素女方》有七忌的见解。自尔有关房中著作与医籍,围绕“三忌”与“七忌”说,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房事避忌理论。

    关于交合情绪,《玉房秘诀》云:“……喜怒、忧怨、恐惧,此人忌也”。明确指出,情绪激动,忿怒与忧虑,怨恨与惊恐时,禁忌同房。犯此者不仅性事不可和谐、快乐,反可致生疾病。“交接之道在于定气、安心、和志,三气皆至,神明统归”(《素女经》),情绪安定,心态平静,志意和畅,神形的和谐统一,是交接的必要条件。从性心理活动而言,这是非常科学的。男以精为本,贵在清心寡欲以养精;女子以血为本,贵在平心定志,以养其血。《景岳全书。子嗣类。十机》也说:“郁怒从阴,故多阴者多怒……多阴者多杀气:。于优生者有不良影响。《广嗣纪要。协期篇》写道:”四忌触忤恼怒,骂詈击搏之事“,这对于嗣育而方,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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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延寿参赞书。欲有所忌篇》云:“忿怒中尽力房事,精虚气节,发为痈疽。恐惧中入房,阴阳偏听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情绪急剧变化时,阴阳气血不调,心神不宁,倘若匆匆忙忙的交挡,于身心健康有害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否发为痈疽,或积而成劳,则当活看,不可拘泥。

    关于交接天时,《玉房秘诀》写道:“又娄避大寒大热、大风大雨、日月蚀、地动雷电,此天忌也。”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星辰相应,两者之间息息相关,时时刻刻都有在不断的进行信息传递,吸引天之灵露以为精气,自然界的剧烈变化,可导致人体的阴阳气血及脏腑功能发生改变,例如严寒可伤阳气,大热可耗散阴精,地摇雷电可能使人心神不宁等。倘若在这个时候交挡,不仅二心不和,达不到神交的和谐程度,而且引致疾病。《千金要方。房中补益》写道:“若御女者,则御女者,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得病。有事必癫痴顽愚、喑哑聋聩、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寿不仁。”只有风和日丽,气候宜人,神清气爽,精力充沛,男女情动,二心交畅,情意洽美,团结完成。可见古人所谓“天忌”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应该说,这也是医学气象学待于问鼎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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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接地利,《玉房秘诀》写道,山水神社、五谷寺庙和井灶等地势阴险之处,是不宜交接的,这就叫做地忌。《妇人规。子嗣。地利》指出:“如寝室交会之所,亦最当知宜忌。凡神前庙社之侧,井灶冢枢之旁,及日月火光照临,沉阴危险之地,但觉神魂不安之处,皆不可犯,倘有不谨,则夭枉残疾,飞灾横祸,及不忠不孝之流,从而出矣。验如影响,不可慎哉”。由于我国风俗习惯、宗教观念与传统文化教育的影响,人们一般认为性事是隐私、邪鄙的,尤其是野合行为,更为人们讥讽与嘲弄的话题。如在神庙前、冢旁火照之处交合,则每有亵渎或难堪之感,令人心绪不安,故景岳归纳为“凡神魂不安之处,皆不可犯”,是这些场合可习惯地给人以负咎的惩罚。这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心理反应。因此,所谓“地忌”之说,对于人们还是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事实上这些阴险之地,现已不复存在。但交接环境的幽雅、安静、舒适无疑对行房有利。

    关于交合时间,古人亦有避忌的规定。一年之中,不宜交合的时间是冬至、夏至更迭前后。因为“冬至阳生,真火正伏:夏至阴生,真水尚微,此一年之虚也”(《广嗣纪要。协期篇》)。男子为阳,女子为阴,冬至时节是一年中阴气最虚弱之时;夏至时节则是一年之中阴气最不足之刻,于此交合易令男子阳气受损,易令女子阴液耗伤,故为忌也。再说人的生理变化与四季气候变化亦相互关联,春生、夏长、科收、冬藏,故古人认为房事的次数宜“春二、夏三、秋一、冬无”,年老体弱者,尤宜“慎房室,春夏施泄,秋冬闭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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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嗣纪要。协期篇》写道:“上弦前,下弦后,月廊空,此一月一虚也”,亦须谨慎避之。现代研究表明,月亮与地球之间的引力关系,对人体健康有着直接的影响。例如有人观察到女性的性欲随着月经周期内有所升降,正如“妇女阴质,取象于月”。因此根据一月之内阴阳变化的生理特点,当然也包括性机能的变动特点,切实掌握好行房时间,无疑是有益的。至于上弦月前,下弦月后之谓,意在类比,不可拘泥。

    接着,《广嗣纪要.协期篇》又写道:“天地晦冥日月,此一日之虚也”,天地暗谈,日月无光,这是每日中的虚损之时,交合宜有所避。一日之中,人体的阴阳气血呈现着规律性的变化,至于夜半生气乘旺之时“,夜半即半夜子时,约23~1时,正是人体阳气开始发生的时候,是男女交合最佳时间。其他时间亦未尝不可,只要男女欲情波动,就是房事交合最佳时机。

    关于交合起居、饮食问题,古代房中养生家认为饮食、醉酒、疲劳等情况下均不宜行房,《三元延寿赞书。欲有所忌篇》指出:“书云:饱食过度,房室劳损,胭气流溢,渗入大肠,时便清血腹痛,病名肠癖。”饱食伤脾,谷力未行,脾未散精,输注血脉,加之房事损精,气血逆乱,可发生腹痛、便血的疾病,这叫肠癖。考试《洞玄子》列为“第三之忌,新饱饮食,谷力未行,太仓内实。”这是合乎生理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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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饮酒入房,特别是醉后行房,古人尤持反对态度,《素女问。上古天真论》对饮酒后入房所产生的病理变化,叙述得十分清楚,指出:“以酒为浆,以亡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饮酒入房,贪图淫乐,耗散真元损伤肾精,是造成是衰的根本原因;还能带来多种疾病,因酒醉入房,气竭肝用力,于男子则精液衰少,阳痿不举;于女子则月事衰微,恶血淹留,患生恶疮。而且酒性湿热,非唯乱性,亦可乱精,对于生育亦有不良的影响。现在许多:“星期天孩子”,其智力低下或畸形就多由酗酒所致。可见醉后禁止入房是有科学依据的。

    此外,古人还认为远行疲劳之后,不宜行房,否则为五劳虚损。忌忍小便入房,“当溺不溺以交接,则病淋,少腹气急,小便难,茎中痛”(《玉房秘诀》);或“面失血色,或致胞转脐下,急痛死”。忌忍大便入房,“当大便不大便而交接,即病痔,大便难。忌洗浴后即刻行房,因”新沐浴,皮肤未燥,以合阴阳,令人短气……“(《玉房秘诀》)。姑且不论在以上情况下交接,是否发生有尖疾病,但一点则可以肯定,均不符合生理卫生,因此在行房中应当避免,而且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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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经期与房事。妇人月事,冲任满盛,应时而下,乃平和之气。经行之时,最宜调护,苟能调理得宜,得其常候而无病。而调护之中,禁忌房事乃居其首。因为女子经行期间,宫城开启,经血时下机体暂时气血不足,肝肾偏虚,自然抗邪能力较弱,本身就容易感受病邪而引起疾病。倘若强力行房,血气错行,轻则月经不调,重则崩漏。《万氏妇人科.调经章》”月事适未断之时,而男子纵欲望不已,冲任内伤,血海不固……。为崩有一月再行,不及期而行者矣。”《千金要方.房中补益》云:“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原病集》也说:“有妇人月经来时,交合阴阳,致伤血络,多成经漏淋漓。”这些见解都是合乎科学的,也是古人的经验总结。经期行房,不仅伤及冲任,还可致瘀摁留内,致生诸疾。《女科经论》说:“若经适来而不禁房室,则败血不出。积精相射,致有宿疾。”《妇人大全良方。调经门》写道:“将理失宜,似产后一般受病,轻为宿疾,重可死矣。”进一步提醒人们禁忌经行入房。但有些年轻夫妇,情爱缠绵,欲火不能自禁,置调护于脑后,忘乎所以,经行入房,引致女子经病,悔之莫及者,并非鲜见。所以女子行经期间,禁忌房事,既合乎月经生理卫生,又合乎性卫生,而有益于男女双方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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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妊娠与房事。《万氏妇人科。胎前章》写道:“妇人受胎之后,所当戒者,曰房事,曰饮食,曰七情,曰起居,曰禁忌,曰医药,须预先调养,不可少犯,以致伤胎难产,且子多疾,悔之无及。”妇人妊娠期间,既要保护母体健康,又要妊养胎儿,故孕期卫生保健十分重要。万全所述六项,皆属孕期保健的主要内容,而房事位居其首,足见妊娠期内怎样行房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首先,孕期行房是导致流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关于这一点,张景岳分析十分船长他写道:“凡小产……总由纵欲而然。第自来人所不知,亦所不信,兹经笔代灯,用指迷者……盖胎元始肇,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四月而后血脉形体具,五月六月而后筋骨毛发生。方其初受,亦不过一滴之玄津耳。此其正无依,根尚无地,巩之则固,决之则流。故凡受胎之后,极宜节欲,以防泛滥。而少年纵情,虽胎固、欲轻者,保全亦多,其有兼人之勇者,或持强而不败,或既败而复战。当此时也,主方欲静,客不肯休,无奈狂徒敲门撞户,顾彼水性热肠,有不启扉而从,随流而逝者乎?斯时也,落花与粉蝶齐飞,火枣共交梨并逸,合污同流,已莫知昨日孕而今日产矣,朔日孕而望日产矣,随孕随产,本无形迹。盖明产者,胎已成形,小产必觉;暗产者,胎仍似水直溜何知?故凡今之术,术家多无大产,以小产之多也。娶娼妓者多少子息,以其子宫滑而惯于小产也。今年内常见艰嗣求方者,问其阳事,则日能战,问其功夫则曰尽通,问其意况,则怨叹曰:人皆有子,我独无。亦岂知人之明产,而尔之暗产耶?此外如受胎三月五月,而每有堕者,虽衰薄之妇常有之,然必由纵欲不节,致伤母气,而堕者尤多也。故恃强过勇者多无子,以强弱之自相残也;纵肆不节育者多不育,以盗损胎元之气也。岂悉由妇人之罪哉?”从妊娠生理与节育机制,说明妊娠行房所致暗产、胎堕的病理原因,在于纵欲不节,致伤母气,盗损胎元之气。所以《万氏妇人科。胎前章》说:“古者妇人有孕,即居侧室,不与夫接”。所谓“居侧室”即孕妇独宿以养胎,不仅产育无难,生子多贤,亦少疾病。这种提法完全符合妇女孕期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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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期行房不仅仅是引起胎堕的原因,“凡胎元之强弱,产育之难易,及产后崩淋、经脉之病,无不悉由乎此。其为故也,盖以胎神肇固之日,极家具保护宫城,使不知慎而多动欲火,盗泄阴精,则藩篱由不固而伤,血气由不聚而乱,子女由元亏而夭,而阴分之病亦无不由此而百出矣。此妇人最宜慎者,知者不可不察。”(《景岳全书。妇人规,妊娠寡欲》)可见妇人孕期房事不加节制,不可引起多种疾病,所妊养之子亦因元气亏损而弊命,这是妇人最宜谨慎之处。

    妇人孕期节制房事,养心调性,妊养胎儿,足月顺产,则不仅子贤聪明,且身体健康,于优生有利。反之,若“不加禁忌,纵情纵欲,有触动胎气而堕者,有胎肥硕而难产者,有败精凝裹而碍产者,有生子多疾、痘疮稠密者,皆多房事故也。”(《万氏妇人科。确论胎养胎教数条》)。

    但是妇女妊娠期长达十月左右,完全禁绝房事也是不现实的。由上可知,在妊娠三个月以内,胎儿根基不牢,“巩之则固,决之则流”。行房盗损胎元之气,容易发生流产,应当禁止房事;妊娠四月五月,胎元已固可以行房,但宜以侧位为佳,且须节制;妊娠末期,即七月、八月、九月、十月,胎儿活动增加,快欲临盆,此时亦宜禁止房事,否则可致早产、难产、出血等不良后果。总之妇人孕期,房事应当禁则止,应节勿纵,才能使五脏安和,气血调顺,冲任得固,胎得妊养,从而使母休健康,胎儿优生。秘以“妊娠之妇大宜寡欲”,含有深刻的科学道理,是嗣育学、性医学、妇科学要继续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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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年龄与房事,按男三十而聚,女二十三而嫁,则每一个人婚后都要经历青、壮年、老年三个阶段。虽然三者之中,在年龄上很难划定一个确定的界限,但在生理机能上、特别是性机能,于三个阶段却有明显的差异。因此,房事生活的宜忌也有所不同。

    青年正是生长发育之时,血气方刚,性欲强烈,情动难禁,交接较多,乃情理之事,不足为怪。但贵在欲而有制,不可随势放纵。清。石天基《卫生必读歌》说:“年少精强力壮时,岂可孤阳独身宿,但要节制惜精神,不宜肆纵无断续。”倘若倍力行房,不过半年精髓枯竭,身体十分虚弱,寿命也不会长。因此,青年期忍气吞声行房有度,对于中年健壮,老年长寿,的确有不少益处。这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有些青年人不知道爱惜自己,受西方性解放思想影响,野合者不少,这对于男女双方的身心健康十分有寄存器;尤其是青少年过早的性行为更为有害。《养生四要》说得好:“少之时,气方盛大而易溢,当此血气盛,加以少艾之慕,欲动情胜,入接无度,譬如园中之花,早发必先萎也,况禀受怯弱者乎”,因此,青少年不宜早恋,过早地考虑房事。但要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性的教育,包括初步的性知识与性观念、性道德,打破对性的神秘感觉。这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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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是人生相对较长的阶段,由步入而立之年起始,至60岁止,是人生最宝贵的岁月,事业上已有所成就,社会生活亦具有相当经验,家庭成员增多,虽然精力充沛,但与现实生活发生冲撞时,往往又是难于理智地加以抑制。在生理功能上也表现出由高峰向下回落,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衰老”。在性生活方面,由于夫妻间和长时间合作,已取得和谐性生活的经验,房事生活已成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一种调节剂。即使在某些方面发生暂时的障碍,也能通过夫妻间的相互抚慰、相互谅解而获得满意的解决。但是中年时期,要使男女双方获得性生活上的艺术享受,一方面要保持身体健康,保护性的功能不致早衰、顺利地过渡到老年;一方面又要让性生活所带来的享受,成为维系与加深夫妻感情,维系家庭和睦的一种力量。因此中年的房事应当是乐而有节,纵欲固然不可取,戒绝也是有害的。《素问.上古天真论》说:“男子……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六八,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颁白,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女子……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胎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无疑所列数字宜当活看,但表示着男女生理功能,特别是性与生殖能力渐渐减退,这是自然规律,无可抗拒。因此,中年房事应当顺应这种变化,谨慎从事,以延缓衰老,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具体的房事频度已在“欲不可纵”处说明,这里不再赘述.总之以房事后不感到疲倦,而感到快乐、恒知不足为宜。如果房事后自觉腰痛、乏力、头目眩晕即是肝肾不足见证,说明房事过多,宜加节制与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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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谓“人生七十古来稀”。人过六十岁,已步入之年,肾脏精气,日渐虚衰,性功能与生殖能力亦随之减退或消失,形体亦逐渐衰老。值此之际,寡欲是养生的重要内容。《千金要方.卷二十七,房中补益》写道:“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凡人气力自有强盛过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泄,致生痈疽。若年过六十,而数旬不得交合,意中平平者,自可闭固也。”一般来说,六十岁的老人,当闭守精关,不要施泄,但若体力健壮,阳事仍盛者,可一月施泄一次,凡体质和精力强盛异于他人,则不宜强行抑制而久不施泄,若强抑施泄,可能发生痈疽等病。若六十岁后,数十天夫妇不同房,而性欲与性兴奋平淡的,则可固护精液而不必施泄,则此可知,老年的房事更无定规,只能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而定,基本精神是既不能绝欲,也不能自持体壮,阳事犹旺,过多交接。这个提法是合乎老年生理状况的,更合乎老年心理。事实上,人老了更需要抚爱,仍然有性的要求,但所要求的不仅是性欲上的满足,更主要的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

    当然老年人毕竟是衰老了,即使春情激发,亦必节制,素有宿疾者尤宜注意。孙思邈为此特举例说明,他写道:“昔正(贞)观初有一野老,年七十有余,诣余云:数日来阳气益盛,思与家妪昼寝,春事皆成,未知垂老有此为善、恶耶?余答之曰:是大祥。子独不闻膏火之将竭也,必先暗而后明,止则灭。今足下年迈桑榆,久当闭清息欲,兹忽春情猛发,岂非反常耶?窃谓(为)足下忧之,子其勉欤!后四旬发病而死,此其不慎之效也。如斯之辈非一,且疏一人,以将来耳。”孙氏之言,并非危言耸听。老人因房事不慎而致色厥、或毙命者,不是罕见之事。因此,老年人最忌滥施精液,宜闭守清关,养精固肾,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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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与房事,一般来说,身患疾病是不宜行房的。但病的缓急,有宿疾与新病之异,有轻重之别,有虚实之分,千变万化,不可三言两语说清,只能述其大概而已。

    新感之病,未瘥之前,禁止同房。倘若犯禁,则引邪内入,致生他病;即使已瘥,入房仍宜谨慎。盖新感病在其表,病势尚轻,但表气不固,正气已虚,倘若行房,伤肾耗精,虚其所虚,邪自表邪入脏腑,不可不防。

    热病未愈,禁止入房.热病伤阴耗液,入营动血,即使向愈,正气一时难复,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理,才能完全的康复,倘不知禁,新瘥行房,施泄精液,伤肾伤气,往往可使“死灰复燃”,或变生他症。古已有明训,《伤寒论》谓“阴阳易”一病,即由男女热病未瘥,阴阳交合所致。

    男子前阴诸病,下疳、子痈、囊痈,以及淋尖锐湿疣等,禁止同房;女子冲任不调,崩漏、带下、白浊、阴疮、阴肿、阴痒,以及罹患性病者,禁止行房,一则避其加重病情,另则避其相互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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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人,五不男,五不女等性器官畸形,古谓不能合阴阳,但在现代可以通过治疗,仍可使它们获得性生活的能力。

    身素有旧病,房事宜谨慎,量力而行,倘若旧病发作,如胸痹,突发胸闷、胸痛、心慌、气短等到症,禁止行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行房失度,而致毙命者,不是没有的,尤多见于中老年人。

    但有些慢性病,没有引起全身阴阳气血的病理反应,没有引起脏腑功能不调,仅表现为某个局部有所不适,可以行房,但要有节度。例如精浊之病,行之于手淫者,禁止行房反而不利,一定的施泄,病有尚感舒适。因此也只能因病、因人而异,不可以作硬性的规定。

    总之疾病与房事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有的疾病使人失去永久的性生活能力,如阴茎癌手术切除了阴茎,病人就失去了性的能力,而内心就有一种缺失感;有的疾病则严重妨碍人的性机能,如消渴等,即使治疗,一时也难于恢复。因此应该向病有说明白,罹患疾病期间禁止行房,主要宗旨是让他(她)获得正常的性生活能力,为着身心的健康,而理智地进行自我的调节。这是最好的方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