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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菌”学生遭学校隔离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13日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讯 近日,有学生家长向本报投诉,称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将30名乙肝病毒携带学生与其他学生分开食宿,此举让家长感到不满。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家长投诉 被隔离女儿闹转学

    据学生家长李某反映,刚交完1万元学费进入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学习的女儿小华(化名),近日回到家中总是不吃不喝,闹着要转学。

    李某打听后得知,原来学校在开学后将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和正常健康的学生隔离开来,不能与其他健康学生一同食宿。“被隔离的小华感觉压力很大,就只好要求我为她转学。”李某说,学校隔离学生的做法很不对。而持李某同样看法的家长并不在少数。据了解,得知此事后,部分家长表示将为孩子转学,部分家长则表示要联合起来告学校,但最后均因考虑到可能会对孩子的学习带来影响,只好作罢。

    家长们认为,学校实行隔离,势必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利因素,毕竟,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很可能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而产生厌学、心理不健全甚至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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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目击 被隔离的滋味不好受

    3月11日上午11时45分,记者来到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时正巧赶下课铃响,学生们纷纷涌出教室,向食堂奔去。记者注意到,有两个女孩一开始挽着手往食堂走,但一下楼梯就立即“分道扬镳”:一个慢条斯理地步向大食堂,另一个则在小餐厅入口处一下子钻了进去,此刻,她的头埋得很低。记者走过去问那位走向大食堂的女孩为什么不一起到小餐厅,她指着对面相隔不到20米的小餐厅说:“老师要求的,那里是特殊人群就餐的地方,不许我们进去。”

    在小餐厅,食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病况餐厅”,本校乙肝病毒携带学生都来这里就餐,总共有30多人。记者注意到,在整个就餐过程中,这里除了吃饭喝汤的声音外,几乎没有其他声音,这些学生只顾吃自己的,吃完就迅速地离开了。而在大食堂,就显得热闹多了,学生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笑声不断。

    一位初二女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一提起被“隔离”的事,就忍不住泪水直流,她说:“虽然这里的饭菜比大食堂好点,但吃起来总觉得很不是滋味,让人难以下咽……”在另一桌吃饭的一位学生告诉记者,以前,他的同学也知道他带有乙肝病毒,但并没在意,自从被隔离后,他们的关系是江河日下,目前已经互不来往。他认为,学校这样做,闹得同学之间矛盾很大,人为地将他们推到受歧视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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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说法 分开学生责无旁贷

    3月11日下午,记者找到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有关负责人,该校副校长宋如郊证实说,分开学生确有此事。

    宋告诉记者,经检查,整所学校有30个左右的学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在食宿方面已将他们和健康学生分开(宋强调说,不是隔离,是分开)。据了解,目前男生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两个房间,住了13个学生,女生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一个房间,住了7个,其他的则在走读。宋说,去年9月份,有部分家长到学校投诉,说学校不负责任,将他们的健康孩子和其他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安排在一起住宿,一起用餐,这样很危险,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保护更大多数学生的利益,我们只好将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和其他同学的食宿分开。如果不分开,我们收到的投诉将会更多,因为健康孩子的家长肯定会不同意。”

    宋分析认为,实行分开,绝对不存在歧视的问题,事前他们咨询了有关医学专家,并将此事向南山区教育局汇报过,于法于理于情,他们都是讲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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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为了获得这些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及其家长的理解,学校专门把用来接待上级领导和贵宾的地方用做这部分学生(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专用餐厅。

    为证明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宋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该条例第17条规定:“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第28条第2款规定:“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宋说,他们对这部分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实行分开,是有法可依的,而且责无旁贷,“况且,我们学校在安排这些学生的用餐上,给予了优厚的条件,饮食比其他同学还要好。可以说,我们已经仁至义尽。”

    南山区教育局 学校做法值得提倡

    12日,记者采访了南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贾非。贾非说,目前有相当多的学校在对待乙肝病毒携带学生上,存在着两个极端,一些学校怕影响健康学生的生活,干脆将乙肝病毒携带者赶出校园,一些学校则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这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实行隔离,结果让更多的健康学生处于危险的环境里。贾非分析认为,以上两种态度都是不负责任的,是不能容忍的,简直是对下一代的“犯罪”,而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的做法不但符合现实,而且在保护大多数学生利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了乙肝病毒携带者教育权的问题,“这种做法是合理的,是明智的,无可非议。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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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非还认为,这种做法不会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影响,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也不会带来什么大不了的影响。

    律师说法 此举不恰当

    格威律师事务所蔡文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校将乙肝病毒携带学生隔离起来,显然是不恰当的。

    蔡律师说,为使传染性疾病不给其他人造成危害,的确应该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但任何方法的采取都必须同时维护病患者与可能被传染者双方的切身权益,不能因为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理直气壮地损害少数人的合法权益———“防护措施”要注意保护个人人格尊严,不能损害弱者的隐私与名誉。“学校的做法不但让大多数学生知道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病情,侵犯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而且人为地让这部分乙肝病毒携带学生跟其他学生对立起来,很可能造成这部分学生在学校受到歧视和伤害。”

    蔡律师认为,将这部分学生打入“另册”,也很可能使这些学生被孤立起来,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因为得病者本身就心理脆弱。

    此外,蔡律师还认为,作为求学阶段的孩子,社会和教育部们应该让他们健康地成长,对于这些乙肝病毒携带学生,社会和有关教育部门更应该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采取有些更明智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采取客观上造成歧视的隔离措施,况且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性还极低。(记者 李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