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现私人医生 暴露医疗改革不彻底弊端
中新江苏网3月26日消息:“私人保健医生”这个在国外很流行的称呼,如今也出现在南京市民的生活当中。
近日,在南京某大医院专家门诊部来了一位看病的中年人,与其他患者不同的是,陪他一起来看病的还有自己的“私人保健医生”。就诊时“保健医生”不仅介绍了他的病情发展情况,而且还对以往的病史及治疗经过详细地向专家进行了介绍。专家根据保健医生提供的病史,立即为病人确诊了病情并制定了治疗方案。
据新华日报报道,该病人姓张,是珠江路上一个私营业主,张先生在珠江路上经营电脑行业已近20年,早已进入了“高收入阶层”。但在商海中常年拼搏、操劳的他,严重地透支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如今刚到中年罹患上了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隔三差五去医院,既浪费了时间,精力上又吃不消。后经同行老板介绍,聘请了刚从某大医院退休下来李医生作为自己的私人健康顾问,李医生每周定期上门为张老板量血压、听诊、开药,并且在饮食、保健等方面提供一些指导。据张先生讲,他请“私人保健医生”,不仅仅是为自己,同时也是为家人聘请的。平时家里人有个头痛脑热的,一个电话医生随叫随到,看完病就走,既简单方便,又经济实惠;省得到大医院去受排队、挂号、交费、取药等劳役之苦,有时甚至要挨大处方的“宰”,或看医生的冷脸。
据知情人士介绍,被聘请为私人医生的多数是一些大医院退休医生,也有个别在职医生在“八小时”以外兼职干的,尤其以一些懂推拿、按摩、针灸的名老中医吃香。医生的服务范围包括:为雇主和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体检或治疗,24小时提供上门应急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此外,医生还有义务帮患慢性病的雇主制定长期治疗方案、推荐名医就诊、养生保健指导等。目前,私人医生的雇主多为私营企业老板、白领阶层或其他高收入家庭,服务对象较为固定。医生的报酬根据服务方式和时间长短而异,只定期上门做简单体检、作生活指导的,每月每个家庭收费在200元左右,如果对一些慢性病患者需要做进一步治疗的话,则在此基础上适当加费。
有关人士认为,私人医生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意自己身体的健康状况,更重视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医疗卫生行业还未能完全走向市场化运作轨道,医疗服务的不规范行为,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等现象仍然存在,私人医生的出现恰好满足了人们这方面的需求。有关部门要对这一新生行业加强管理,加以正确引导,使私人医生在法律的约束下“治病救人”。(仲崇山、林朗), http://www.100md.com
近日,在南京某大医院专家门诊部来了一位看病的中年人,与其他患者不同的是,陪他一起来看病的还有自己的“私人保健医生”。就诊时“保健医生”不仅介绍了他的病情发展情况,而且还对以往的病史及治疗经过详细地向专家进行了介绍。专家根据保健医生提供的病史,立即为病人确诊了病情并制定了治疗方案。
据新华日报报道,该病人姓张,是珠江路上一个私营业主,张先生在珠江路上经营电脑行业已近20年,早已进入了“高收入阶层”。但在商海中常年拼搏、操劳的他,严重地透支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如今刚到中年罹患上了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隔三差五去医院,既浪费了时间,精力上又吃不消。后经同行老板介绍,聘请了刚从某大医院退休下来李医生作为自己的私人健康顾问,李医生每周定期上门为张老板量血压、听诊、开药,并且在饮食、保健等方面提供一些指导。据张先生讲,他请“私人保健医生”,不仅仅是为自己,同时也是为家人聘请的。平时家里人有个头痛脑热的,一个电话医生随叫随到,看完病就走,既简单方便,又经济实惠;省得到大医院去受排队、挂号、交费、取药等劳役之苦,有时甚至要挨大处方的“宰”,或看医生的冷脸。
据知情人士介绍,被聘请为私人医生的多数是一些大医院退休医生,也有个别在职医生在“八小时”以外兼职干的,尤其以一些懂推拿、按摩、针灸的名老中医吃香。医生的服务范围包括:为雇主和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体检或治疗,24小时提供上门应急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此外,医生还有义务帮患慢性病的雇主制定长期治疗方案、推荐名医就诊、养生保健指导等。目前,私人医生的雇主多为私营企业老板、白领阶层或其他高收入家庭,服务对象较为固定。医生的报酬根据服务方式和时间长短而异,只定期上门做简单体检、作生活指导的,每月每个家庭收费在200元左右,如果对一些慢性病患者需要做进一步治疗的话,则在此基础上适当加费。
有关人士认为,私人医生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意自己身体的健康状况,更重视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医疗卫生行业还未能完全走向市场化运作轨道,医疗服务的不规范行为,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等现象仍然存在,私人医生的出现恰好满足了人们这方面的需求。有关部门要对这一新生行业加强管理,加以正确引导,使私人医生在法律的约束下“治病救人”。(仲崇山、林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