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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神志清醒,她能否选择死亡(1)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8日 中华网
    3月22日,英国最高法院女法官巴特勒·斯洛斯做出了一项破天荒的判决,批准一名颈部以下瘫痪、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妇女的安乐死请求,要求医生不得拒绝她关掉呼吸机的请求。女法官称,这将使她“宁静、有尊严地走向死亡。”法官还判决,由于病人受到了自己不愿意接受的治疗,她将获得100英镑的象征性赔偿。这是英国首次为神志清醒的病人要求安乐死开绿灯,舆论认为这项判决对今后英国的安乐死势必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引发司法与伦理道德的更大争议。

    生不如死 想死亦难

    女法官巴特勒·斯洛斯在判决书中称这位女子为B女士,但英国人都知道判决书中所指的那名妇女就是现年43岁的戴安娜·普雷蒂。她曾是一名社会服务工作者。1999年由于一根脊椎血管破裂而导致颈下全部瘫痪,甚至不能自如地呼吸,要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但她的意识仍然清醒,还能够讲话。医生说,她恢复健康的机会不到1%。面对这样的生活,她感到生不如死,她不能忍受如此的生存质量,经过反复思考与衡量她向法庭慎重提出,希望其丈夫在协助她结束生命后能被免予刑事处罚。

    然而,按照英国1961年制定的自杀法案,自杀定义为“自行了断”,任何由别人提供协助的“自杀”都被认定为“谋杀”,而提供帮助的人即是“凶手”,判刑可长达14年之久。普雷蒂不忍心连累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丈夫,便请求地方法院网开一面。

    去年8月,法庭判决普雷蒂败诉,如果她丈夫帮助她结束生命,他将面临长达14年的监禁。地方法官说,他不能保证她丈夫日后不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普雷蒂上诉到高等法院,希望高等法院能驳回这一判决。10月18日,3名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做出一项判决:无论情况如何特殊,至少在当今的英国,谁也没有权力预谋死亡。

    对于高法的判决结果,普雷蒂和她的法律顾问及支持她的人权组织都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和失望,他们决定将案子直接递交到英国议会上院。普雷蒂在上诉书中说:“希望上院议员能成全我生命中这个最后的心愿……尽快结束我和家人同时承受的痛苦。”

    11月29日,当英国议会上院驳回她“安乐死”的要求后,普雷蒂彻底绝望了。“活着遭罪,求死不能”,这就是当时普雷蒂的处境。人在绝望时常说“只有死路一条了!”可对普雷蒂来说,她苦苦追求的这条唯一的出路也被彻底堵死。

    或褒或贬 各有道理

    长期以来,安乐死的合法性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同别的国家一样,英国人对“安乐死”也分成两大阵营。赞成的一派认为,人不但有活的权利,其对死的选择也应受到尊重,像普雷蒂这样身患绝症已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安乐死”是安详的解脱,帮她解脱的丈夫应受到尊重,而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反对的一派也蛮有理由:“我们不能糟蹋与生俱来的生命权。如果法院接受了普雷蒂的要求,将使圣洁的生命变得荒谬。”有人甚至写道:“实在难以想象亲手把自己爱人生命夺走的情景!”据医生诊断,普雷蒂最多只能活几个月。然而,这场争论不可能因普雷蒂的自然死亡而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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