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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066
《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4日 中国金药网
     自卫生部1992年修订《消毒管理办法》以来,我国首部地方性消毒法规《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出售、转让和赠送医疗废物最高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据了解,该《条例》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托幼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洗染店、学生宿舍(公寓)和流动人口集中生活的场所等都属《条例》管理范畴,应按卫生要求定期对室内物品进行消毒。其中,医疗机构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医疗废物不能出售、转让和赠送,否则将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此外,《条例》还对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广告作了专门的规定。其中,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否则将被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注销消毒产品卫生注册号。(摘自新华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