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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职业病我该怎么办?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8日 人民网
患上职业病我该怎么办?
患上职业病我该怎么办?

     当不幸患上职业病时,劳动者该如何依法维权呢?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首先,劳动者应该去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再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最后,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具体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根据这些规定,如果查出患有职业病,劳动者可以运用上述的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章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