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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定点医院、药店不再分省、市级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14日 京华时报
     据《东陆时报》报道 从今年6月开始,云南省昆明地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将不再分省级、市级,统一称为昆明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昆明地区定点零售药店。

    自去年4月云南省医保改革启动以来,昆明地区的定点医院、药店一直存在省、市级之分,参加省级医保的职工不能到市级定点医院、药店享受就医购药。而市级医保职工亦不能到省级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另外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店同时被定为省、市医保单位,由于省、市级的医疗保险卡不同,医保单位不得不同时配备两套医保计算机系统,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

    从2002年6月起,统一将昆明地区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改为昆明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制定相应的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特别对医院作如下要求:定点医院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登记及住院病历,门诊登记至少应保存两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定点医院应按急性疾病3日量,慢性疾病控制在10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开药不超过7日量的标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