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动态
编号:175737
福建:肿瘤治疗有准入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2年5月22日 健康报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决定,规范肿瘤治疗机构的准入机制,严格掌握肿瘤治疗机构的审批与考核标准,以提高肿瘤病人的生存率,减少医疗差错,防范医疗纠纷。

    福建省卫生厅规定,肿瘤治疗的医疗单位必须是二级甲等(含二甲)以上的综合性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三级乙等以上的中医医院。不具备肿瘤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肿瘤治疗。承担肿瘤病人治疗的医疗单位必须具备肿瘤诊治的必要条件,包括医技科室,各种内窥镜、B超(彩超)、X线设备、CT、病理、细胞学(冰冻快速切片)及常用的肿瘤标志物检查设备及技术,诊断人员需经过省级肿瘤专科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一年以上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化疗或放疗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经过省级肿瘤专科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相应的专业培训一年以上。同时对病房、药房、放疗设备等都做了明确的准入规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