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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9866
开创初保工作新局面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1日 国医网
     继去年出台《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务院七部委局不久前又联合签署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促进农民健康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健康的高度重视。《纲要》的颁布,对于保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尽力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内涵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纲要》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许多新的特点。《纲要》将深化改革与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相结合,强化了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根据涉及农民健康的新因素和农民卫生需求的新变化,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与农民的生活更贴近。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纲要》将一些重要指标交由各省确定,更灵活地照顾到了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督导制,将改变靠检查评审推动卫生工作的

    传统模式,使初保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落实《纲要》,将使我国农村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使农民得到更多更好的卫生服务。

    截至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完成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第一个规划目标所确定的任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能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水,许多地方的农民用上了卫生厕所,部分农民在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办法的保护下避免了因病致贫的灾难,多年来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或归于消灭。

    新世纪的到来,并不意味着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终结。随着《纲要》的颁布,我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继续推进初级卫生保健,使我国农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卫生保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全体人民在新的世纪继续共同努力。

    我国有13亿人口,9亿在农村,这是基本国情。农民健康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农村经济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因此,要把保护农民健康放在卫生工作的第一位。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可以带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可以说,初级卫生保健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

    开展初级卫生保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认真实施《纲要》,是卫生系统落实以农村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卫生系统广大职工一定要时刻心系农民疾苦,推进这项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开创新世纪初保工作新局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