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加强麻醉药品监管取得成效
2002年上半年,北京市药监局结合药品监管工作任务,配合全市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了4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的“三抓”要求,依照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结合国家对特殊药品的监管要求,修改完善了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二是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和认真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所存的过期失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于4月份安排了集中监督销毁。这次的集中销毁的过期失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共计10余万立方米,价值60余万元,解除了20余年来积累在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的沉重包袱,避免了特殊药品的流失,消除了不安全隐患,有效地强化了特殊药品的监管,受到了局领导、监管相对人、特别是医疗单位的好评。
通过检查表明,目前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企业5家,麻醉药品二级供应站3家,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企业近200家,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1000余家,基本上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和使用规范,未发生较大的问题和案件。
三是上半年加强了使用单位(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知识法规”的培训,对近80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医院管理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的合理性,避免了此类药物的流失。
四是加强对“麻醉药品专用卡”的管理和服务。去年9月各分局成立后,为方便癌症患者对麻醉药品的使用需求,市药监局将办理“麻卡”的管理事权下放到各分局,并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各分局按制度严格掌握“麻卡”的发放使用,既把住了合理使用关,又热情为癌症患者服务,方便了患者的特殊需求。(www.sda.gov.cn), http://www.100md.com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的“三抓”要求,依照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结合国家对特殊药品的监管要求,修改完善了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二是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和认真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所存的过期失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于4月份安排了集中监督销毁。这次的集中销毁的过期失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共计10余万立方米,价值60余万元,解除了20余年来积累在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的沉重包袱,避免了特殊药品的流失,消除了不安全隐患,有效地强化了特殊药品的监管,受到了局领导、监管相对人、特别是医疗单位的好评。
通过检查表明,目前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企业5家,麻醉药品二级供应站3家,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企业近200家,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1000余家,基本上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和使用规范,未发生较大的问题和案件。
三是上半年加强了使用单位(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知识法规”的培训,对近80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医院管理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的合理性,避免了此类药物的流失。
四是加强对“麻醉药品专用卡”的管理和服务。去年9月各分局成立后,为方便癌症患者对麻醉药品的使用需求,市药监局将办理“麻卡”的管理事权下放到各分局,并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各分局按制度严格掌握“麻卡”的发放使用,既把住了合理使用关,又热情为癌症患者服务,方便了患者的特殊需求。(www.sda.gov.cn),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