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艾滋病患者一片蓝天
被人们称为“超级癌症”、“世纪瘟疫”的艾滋病,是自1981年在西方首次发现和报道的。其传播速度之快、流行范围之广,使之迅速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面对这个世界难题,中国也没有幸免。1985年6月中国报告了首例艾滋病人———一个美籍阿根廷人,在美国已被诊断为艾滋病,来华旅游途中死于北京协和医院。这成为向中国敲响的第一记警钟:卫生部迅速组织北京、广州、上海等8个城市开展了艾滋病监测。然而,艾滋病还是敲开了中国的大门,近几年更是增长势头迅猛,有专家估计,艾滋病在中国已进入快速增长期,艾滋病毒感染者已超过100万,而感染者也已从高危核心人群进入一般人群。
其实,在感染者猛增的背后,公众甚至包括一些卫生从业人员在观念上的无知、偏见,以及由此导致的对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的歧视与漠视,是比迅猛增长的数字更为可怕的,这阻碍了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拥有与平常人一样的生活。而这些身患无药可治的世界瘟疫的人们,却比任何人都更渴望拥有一片蓝天。
当我们倾听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的痛苦,述说为他们送去关怀与爱的医护人员的感受时,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不时闪现在心头:抗击艾滋病,公众能够做什么?记者为此走访了联合国预防艾滋病规划署驻华项目顾问傅爱民博士,听他介绍国外艾滋病防治经验,讨论中国防治艾滋病的途径,寻找公众可做的事情。傅爱民博士对中国艾滋病防治的关注,以及表现出的忧虑,令记者印象十分深刻。他认为艾滋病问题绝不仅仅是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是一个应该得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百姓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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摈弃无知远离恐慌
傅爱民先生认为,抵御艾滋病的侵害,首先要摈弃无知,这将使人们远离无谓的恐慌,使艾滋病人、艾滋病毒感染者拥有与常人一样的生存环境。
那么人们需要知道什么呢?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知道艾滋病毒的传播途径,这有利于人们保护自己,不致使艾滋病蔓延,也有利于艾滋病人及感染者享有正常的生活环境,知道如何使自己不致感染他人。
傅爱民博士说,很多恐慌都是由无知造成的,而艾滋病毒的蔓延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无知。
一项在中国进行的对4000名青少年的调查显示,只有4%的人理解什么是艾滋病和艾滋病毒,并知道病毒如何传播,有一半以上的人相信与病毒感染者共用生活器皿会导致传染。公众的无知会导致无谓的恐慌,而一些医护人员的无知则危害更大,这一方面会由于操作中的无知导致艾滋病毒的传播,一方面将导致艾滋病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治疗。记得在采访艾滋病毒感染者W先生时,他一再向我谈到非常感谢一家医院的老医生,“我查出艾滋病毒感染几年了,她从我查出感染至今,始终为我保密,为我指了一条最好的治疗途径”。而在另一些医疗机构,对艾滋病的无知,直接导致了对艾滋病的恐慌,以致将前来就医的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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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可怕的无知,是一些艾滋病毒感染者不知道自己已感染艾滋病,还在进行着毫无防备措施的惯性生活,这种无知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艾滋病的暴发流行。因此,人们要知道的第二点是艾滋病的症状,以及哪些是艾滋病的易感人群、高危人群。对他们进行严密监测而不是恐慌,是最好的制止艾滋病蔓延的方法。
傅爱民博士说,对艾滋病,首先要承认,这是“知”的第一步,第二要了解,这是“知”的第二步。“承认”是要正视艾滋病;“了解”是要普及艾滋病知识,摆脱无知状态。只有摈弃了无知,人们才不会盲目恐慌,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才会逐渐走出艾滋病的阴影,有望重新回到蓝天下。
摆脱偏见不要歧视
在采访艾滋病的日子里,我发现,艾滋病患者、医护人员感受到的偏见屡有发生,这种偏见是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在承载着身体痛苦的同时,感受到的最大的心灵伤害,也是医务人员在进行艾滋病防治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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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医院的医师说,他们每次下到艾滋病高发区免费送去医药时,总是凌晨进村,夜幕降临时悄悄离开,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总是担心一旦泄露艾滋病感染的事实,将影响本地区的开发和商机,担心影响他们的“政绩”,以至不愿张扬存在艾滋病毒感染者这一事实,这种偏见直接导致国家为遏制艾滋病蔓延采取的种种措施及投入,因丧失管理目标而落空或用之不当,更会导致中国抵御艾滋病的行动陷于被动。
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偏见还直接导致对他们的歧视,由于人们把艾滋病与耻辱相联系,很多感染者在自己的家乡被人们疏远,在家里被亲人疏远,甚至被拒绝接纳。他们生活在冷漠与歧视中,有的甚至被赶出家门。更为糟糕的是,一些医疗部门也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采取歧视态度,拒绝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治疗。这种歧视甚至存在于个别卫生部门官员中。傅爱民举例说,安南夫人来中国与艾滋病人座谈时,曾与他们握手,而一位中国卫生部门官员却在她背后紧张地不断提醒“这是艾滋病人”。这位官员也许出于好心,也许出于爱护,但他的言行却不能不让人得出一个结论:偏见在他身上依然存在。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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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爱民博士认为,偏见导致歧视,歧视直接导致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得不到应有的治疗与关怀,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必须尽快制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高危人员不愿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偏见与歧视,一方面是他们自己有偏见,认为检测出来会令人不齿,另一方面是无法忍受他人的偏见与歧视,这使得中国在实际监测的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人数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潜在的病人及感染者,这显然不利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
北京地坛医院的医护人员在对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的护理、治疗中将他们视为一个普通病人,并且给予更细致、周到、热情的关怀与服务。首先是因为他们摆脱了对艾滋病人的偏见,而坚守着一个医护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其实假如有勇气与艾滋病人面对面,那么你会发现,这些身患世界瘟疫的人们,有着与普通人毫无二致的对生活的渴望,他们感染这尚无药可医的超级瘟疫可能有一些异于常人的性取向、可能有一时迷失、可能由于稍有不慎,更多的人则完全是无辜的,其中甚至包括那些由于母亲感染而导致母婴传播的尚不知世事的婴儿。我们每一个健全的人都应该摆脱偏见,不是歧视他们,而是给予他们人道主义的关怀,这不仅会使身患艾滋病的人得到人道的对待,也将有利于使潜在的艾滋病人及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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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提供关怀
傅爱民博士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了国外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做法,“各国有各国不同的治疗方式”,比如欧洲有健康保险,西欧一些国家的艾滋病人只要被发现,并且去医院治疗,便会与患任何一种疾病的患者一样,自动进入治疗程序;美国是“钱”的社会,有钱就有服务,没钱就得不到治疗,只好流落街头;巴西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大规模的鸡尾酒疗法;非洲一些国家虽然没有资源,但可以提供很好的关怀服务……傅爱民博士认为,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医疗及关怀,不仅涉及医疗卫生部门,实际上还涉及很多层面的问题,例如文化、观念、法律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从事艾滋病宣传和干预的医务人员、非政府机构人员感受到的来自法律法规方面的无奈。
首先是法规的模糊性。有的工作人员提出,一些法规中常有“原则上”三个字,这最难理解。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中“管理措施”第3条:“经确认的阳性结果原则上通知受检者本人及配偶或亲属”,什么叫“原则上”?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时很难认定“原则上”的微妙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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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法规的不可实行性。某市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规定,在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人员中查出性病艾滋病及感染者“实行强制治疗,其检查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公安机关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解决”。这又是一条不可操作的规定,特别是对艾滋病感染者,你如何强制治疗?他们大多负担不起治疗费用,那么,如此巨大的治疗费用应由谁来负担?
第三是矛盾性。某市的规定还有“对艾滋病及感染者未治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这条规定矛盾的地方其一在于艾滋病目前根本不可能治愈,第二在于如果治愈前不能结婚,那么这些人便永远不能结婚,这与保障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正常权益又有冲突。工作人员又该如何处理?
从事艾滋病医疗工作的人员及志愿者建议,由于艾滋病的特殊性,很多具体问题往往无法简单套用原有的法律、法规,而这又直接影响到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关怀服务与治疗管理,因此,专门制定一个系统的、独立的艾滋病防治法规是非常必要的。而原有法律法规中,在保护艾滋病人及感染者隐私权问题上,至今没有操作细则,这也使得实际操作具有了一定难度。专家们认为,让所有愿意为之付出的人们有法可依,是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关怀服务的重要前提,也是为艾滋病人提供一片蓝天的先决条件。(, http://www.100md.com(冯军军)